▲6人性侵未成年。(圖/翻攝自澎湃新聞)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青海省海北州6名男子為洩私慾,在2022年7月至8月期間,單獨或集體性侵不滿14周歲的幼女。據青海省海北州中級人民法院微信號「海北中院」消息, 1月5日,海北中院依法公開宣判,6名上訴人及原審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10個月到11年8個月不等的刑罰。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2年7月至8月期間,李某某等6人為洩私慾,單獨或共同姦淫不滿14周歲的幼女。
法院認為,李某某等6人為洩私慾,單獨或共同性侵不滿14周歲的幼女,構成強姦罪,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對被害人實施姦淫行為,屬於2人以上輪奸,犯罪動機卑劣,情節嚴重,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法院表示,法院結合各上訴人及原審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年齡、自首、賠償、認罪認罰等法定酌定情節及對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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