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花5萬6買蛋孵保育類鸚鵡 賣鳥想撈一筆...沒賺到反噴8萬

▲▼非法養黃領帽亞馬遜鸚鵡、緬甸星龜 飼主稱「10年前買的」被送辦。(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北市一對夫妻買2顆瀕臨絕種保育類黃領帽亞馬遜鸚鵡蛋,在家孵化幼鳥後欲賣掉,慘被警查獲。(示意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瀕臨絕種保育類動物千萬不要買賣!北市賴姓男子2018年間以5萬6000元,買2顆黃領帽亞馬遜鸚鵡蛋,並化身「鳥媽媽」在住家孵育,由莊姓妻子協助照顧幼鳥。豈料,賴男想以13萬5000元販賣2隻幼鳥,並約賣家面交,當場遭警查扣。士林地檢署偵結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予以夫妻倆緩起訴處分。

緩起訴指出,北市北投區賴男2018年間,在臉書向不知名對象,以1顆蛋2萬8000元購買第一級保育類瀕臨絕種野生動物黃領帽亞馬遜鸚鵡蛋2顆,於住家孵育,並將2隻幼鳥,放在體積20立方公分的塑膠盒內,由莊妻協助照顧,2隻幼鳥又孵化1顆蛋,但新幼鳥在孵育過程中死亡。

2022年間,賴男在 「SOE鵡林鸚雄之寵物公園」網路平台貼文,以13萬5000元賣掉2隻鳥,與買家約好時間地點後,莊妻於去年7月間帶著鳥,前往面交地點,當場被景查獲,鳥也被查扣,全案經保7總隊第9大隊移送偵辦。

警詢、偵查時夫妻倆坦承不諱,檢警根據「SOE鵡林鸚雄之寵物公園」網頁照片、LINE對話紀錄截圖、交易現場照片、黃領帽亞馬遜鸚鵡幼鳥2隻照等,認定2人涉犯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0條第2款「未經主管機關同意而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罪」,審酌2人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予以緩起訴1年,2人須向公庫各支付4萬元。

可愛的黃頭亞馬遜鸚哥以頭部金黃色羽毛得名,其後頸部有黃色斑塊,原產於中南美洲,棲息在熱帶稀樹草原、落葉林等低海拔的環境,多成群活動,但是因為棲息地嚴重破壞,以及人為盜捕猖獗,使野外數量大幅下降,因此為農委會公告的第1級保育類野生動物,非基於教育或學術研究目的,且未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繁殖,在族群數量未超過環境容許量前,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騷擾、虐待或其他利用行為,人工飼養須登記,且不得任意繁殖或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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