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新北市汐止區2021年發生「群聚」砍人事件,馬姓男子因摯友遭胡姓男子等人砍傷,為向對方報仇,狠撂23人持西瓜刀、棍棒等前往超商堵人,卻將17歲林姓少年誤認仇家,林少為防惡煞朝其頭部揮砍,舉起手阻擋,右手掌慘被砍斷掉落地面。受重傷的林提告求償,當中1名葉姓少年被求償897萬5119餘元。
2021年6月間,馬男因不滿賴姓友人遭胡姓少年等人砍傷,為向對方報仇尋釁,直接或間接邀集葉姓少年等共23人,(當中含9名未成年,最小14歲)一同聚集在新北市忠孝碼頭,並發放刀械、棍棒等凶器,前往新北市汐止區尋找仇家。
▲惡煞持西瓜刀等武器尋仇,卻誤砍林姓少年。(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23人於同年月7日凌晨4時45分許抵達汐止某超商後,以拿手機錄行兇過程、堵人、確保人數優勢等,談好分工。豈料,一行人卻將林姓少年誤認仇家,一陣亂砍,林為阻擋曾姓男子持西瓜刀朝他頭部猛力揮砍,舉手阻擋,右手掌因此斷裂掉落地面,一夥人見他血流滿地,還持球棒朝其身體揮擊,甚至將林男圍住阻止逃離。
▲林姓少年遭23名惡煞亂砍右手掌因此斷裂掉地。(資料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林男經送醫診斷,受有右手腕部完全截斷、左手中指、左上臂、背部、右臀多處撕裂傷等傷害,且兩側正中神經及尺神經嚴重神經病變,兩側手部手指彎曲及伸指功能缺陷,已達嚴重減損1肢以上機能,林事後也提出刑、民事告訴。
其中他對葉姓少年求償醫療費7萬8426元、醫療用品費用6358元、營養補給品8130元、計程車車資4160元、看護費用22萬6000元,及受有不能工作損失36萬1,504元、勞動能力減損629萬541元財產上損害,以及精神慰撫金200萬元,共897萬餘元,因葉姓少年未成年,由其法定代理母親應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23名惡煞共同侵權賠償金額。(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法官審酌,被害林姓少年與葉姓少年等23人先前於調解庭等,共以897萬5119元成立和解,本件對葉再請求損害賠償,應扣除587萬3122元,判葉姓少年母親再應給付310萬1997元。
至於刑事一審部分,馬、陳、李、徐、簡姓男子被依成年人與少年共犯重傷罪、共犯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兇器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下手實施強暴罪等罪,各處1年至5年8月有期徒刑。其餘少年由少年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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