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偷拍小姨子裙底...還上傳雲端相簿 是我妹妹!妻抓包喊離婚

▲▼裙子示意圖,正妹示意圖,辣妹示意圖,正妹,少女,女孩,大腿。(圖/翻攝自Peakpx免費圖庫)

▲謝男偷拍小姨子裙底風光,遭判拘役30日。(示意圖/翻攝自Peakpx免費圖庫)

記者吳佩蓁/台中報導

彰化一名謝男與妻子魏女結婚多年,育有2子,前年11月魏女無意間在雲端相簿發現老公偷拍女子裙底風光,而且對方竟然還是自己的妹妹,氣得她隨即告知妹妹並報警提告,她也因此與謝男離婚,一審謝男被依犯妨害秘密罪,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二審台中高分院,認為原審量刑妥適,因此維持原判決,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謝男2021年11月某日在小姨子魏女房間,趁她不注意時偷拍裙底風光,並將照片上傳共用電腦中的雲端相簿,隔幾天謝妻在使用電腦時,意外發現妹妹遭老公偷拍,隨即告知妹妹並報警提告,夫妻倆也因此離婚。

不過謝男在警訊時卻矢口否認偷拍,辯稱他當時在魏妹房間跟小孩玩,可能是誤按到手機,才不小心拍到魏妹裙底,他發現後馬上刪除照片,不過檢察官勘查謝男偷拍的照片,認為他是持手機由下往上偷拍魏妹裙底臀部,且拍攝鏡頭並無晃動,認為謝男誤按的說法是事後卸責之詞,不足採信,依妨害秘密罪對謝男提起公訴。

一審法官,審視魏女、魏妹證詞、偷拍照片3張、LINE對話紀錄等證據,認為謝男無故以照相竊錄他人非公開之身體隱私部位,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

事後魏妹不服提起上訴,表示她因謝男偷拍行為,身心遭受重大打擊,至今仍常因此事在半夜驚醒後難以入睡,經診斷患有混和憂鬱情緒及焦慮之適應疾患、適應性失眠症,需定期追蹤治療,姐夫也從未對她表示歉意,認為原審量刑過輕,請求法官撤銷原判決,另為適當量刑之判決。

二審台中高分院則認為,原審已於量刑時斟酌魏女意見,也未逾越法定刑度,未濫用自由裁量之權限,認為無再加重刑期之必要,因此維持一審判決,依犯妨害秘密罪,判謝男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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