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騎士闖紅燈肇逃 辯「心律不整回家吃藥」下場曝

▲屏東地方法院           。(圖/資料照)

▲屏東地方法院 。(圖/資料照)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李姓男子騎乘機車闖紅燈,擦撞黃姓騎士,致黃男人車倒地受傷,李事後逃逸,檢方依傷害、肇事逃逸兩罪起訴,屏東地方法院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每日新台幣1000元折算;肇事逃逸部分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一旦判決確定,將入獄服刑。

判決書指出,李姓男子曾因酒駕遭逕行註銷,屬無駕駛執照之人;於2023年4月5日早上,騎機車沿屏東市和生路1段外車道外側西往東方向行駛,途經和生路、歸仁路口闖紅燈,適黃姓男子騎乘機車由歸仁路機車待轉區南往北方向起駛,遭李男機車撞擊,人車倒地受傷。李男未下車查看,逃離現場,警員據報到場調閱監視器影像追查,查獲上情,依傷害、肇逃兩罪送辦。

法院審理,李男坦承有發生車禍之情,惟辯稱:「我有心律不整,要回家吃藥,看對方沒有怎樣,就走了。」

法院酌他騎乘機車參與道路交通,本應小心謹慎以維護自身及他人之生命身體安全,未注意依交通號誌之指示行駛,貿然闖越紅燈通行,不慎與黃男騎乘機車發生交通事故,導致黃受傷,其竟均未採取任何救護行為,或報警處理並等候警方到場,或得黃男同意,逕自駕車離去現場,棄受傷之告訴人於不顧,且迄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害,行為實有不該,肇事逃逸部分判處7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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