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69歲李姓遊民長期靠偷竊民眾掛機車上的食物果腹。(圖/記者林名揚翻攝)
記者郭玗潔/台南報導
台南69歲李姓男子居無定所、無謀生能力,長年偷竊民眾掛在機車上的食物,包含烤雞、烤鴨、壽司便當、滷味,近日又因偷了牛肉湯和牛肉燥飯,被法院依竊盜罪判處拘役10日,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男從2016年就有竊盜紀錄,2019年起犯案頻率越來越高,5年來犯了30多件竊盜案。李男經常騎腳踏車在路上閒晃,伺機竊取民眾掛在機車掛鉤上的食物,若發現置物箱內有現金,也會順手摸走,得手金額從最便宜的30元茉香綠茶到700元現金不等。
犯案多年來,李男偷的食物相當多元,很少重複,包含各式便當、鍋燒意麵、滷味、南瓜粥、蝦仁炒飯、肉燥飯、紅豆餅等。李男經常趁車主短暫離開,拿了掛在車上的食物就騎腳踏車快閃,並立即吃光光,還曾偷過民眾停在巷口的腳踏車。
前年底,李男又偷了路邊機車上的3包豬血湯及1袋炒米粉,被警察當場查獲。檢察官審視他的前科資料,認為李男長期居無定所,無謀生能力,每當飢餓難耐,就隨機竊取路邊機車上的食物充飢,得手金額雖不高,卻對被害人造成極大困擾,若為價值不高的食物遭竊報案,還得花時間去警局作筆錄,希望李男藉由親自到法院陳述困境,能共同思考是否有任何方法降低犯罪可能性,獲得些許合法謀生的勇氣。
李男也一度允諾,他飢餓時會先尋求警察機關協助,不過犯案頻率卻只增不減,也不願意取用愛心餐,又陸續偷竊包含烤雞、烤鴨、焗烤麵、燉飯、炸物、壽司便當、羅宋麵包、鳳梨、蚵嗲、胡椒餅和椰子水等食物,最近一次犯案,李男偷了價值180元的牛肉湯和牛肉燥飯,再度依竊盜罪處拘役10日,全案還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