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戰2024/投票懶人包!3寶別忘記 踩雷可罰50萬元以上

▲▼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程序模擬演練,投票,選舉,民主,投票所,選票,選務,地方自治,間接民權,公投,票匭,政治。(圖/記者李毓康攝)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即將登場。(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皮心瑀/台北報導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將於13日登場,《ETtoday新聞雲》為您整理此次投票懶人包,包括出發前、在投票所內需注意的7大事項,讓您可以順利投下神聖的一票。

一、投票時間

13日上午8點到下午4點。

二、投票三寶別忘記

▲▼投票三寶 。(圖/記者皮心瑀製)

記得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到指定的投票所投票。其中,根據中選會規定,若遺失投票通知單仍可投票,但須清楚自己的投票權人名冊號次及投票地點,以免造成選務困擾,相關資訊民眾可自行上網查詢。另外,印章的部分也建議自行攜帶,但要是真的忘記,也可以簽名替代。

三、會拿幾張選票?怎樣蓋才算有效票?

每位選舉人將拿到3張選票,包括總統副總統選舉票(淺粉紅色)、政黨選舉票 (白色),另若有原住民身分,將有原住民立委選舉票(山地淺綠色、平地淺藍色),若非原住民則將領到區域立委選票(淺黃色)。

根據中選會的有效票與無效票之認定圖例,有效票必須使用選舉章來蓋,不管是蓋在該候選人號次上、圖像上、名字上,或者擦邊蓋在候選人的格子旁邊,能辨為圈選何組或何人或何政黨者,應屬有效票。

無效票的部分,在選票上出現同時圈選兩組或兩個候選人或政黨以上者,還有,若選舉章蓋的位置跑出格子,又同時壓線蓋到兩個候選人的框線,無法辨識投給誰也算;其他像是拿私章蓋票、手印蓋票、在選票上簽名、塗改,或選票上同時出現選舉章跟其他圖示,都會被判別為無效票。

▲▼有效票示意圖(圖/《ETtoday新聞雲》製)

▲有效票示意圖,點圖可放大(圖/《ETtoday新聞雲》製)

四、投票流程

抵達投票所後出示國民身分證、印章、投票通知單讓現場工作人員查驗並領取選票,接著進到圈選處圈選,必須使用圈選工具,不可蓋印章、按指印,之後將票分別投入票匭。

五、禁止事項

1.13日凌晨零點起,不能在通訊軟體LINE、臉書等社群媒體,或其他媒體為任何候選人助選,違反者,將處以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經制止不聽者,按次連續處罰。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還會加重處罰,處以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2.投票日當天請不要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違者,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為之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

2.請勿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違者,處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但已關閉電源之行動裝置,不在此限。

3.不能以攝影器材刺探選舉人圈選選舉票內容,違者,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

4.不可以撕毀選舉票,違者,處以新臺幣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5.請勿攜出選舉票,違者,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

中選會表示,投票當天將成立「中央選務指揮及應變中心」,掌握各項選務突發狀況,縱向指揮督導及橫向協調聯繫處理選務突發狀況,通報及落實各項選務緊急應變措施,使投開票作業可以順利完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也會在投開票當天進駐「中央選務指揮及應變中心」進行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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