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蕭嘉蓉被控外遇王建民。(圖/翻攝自王建民、蕭嘉蓉臉書)
記者林東良、黃資真/台南報導
中信兄弟投手教練王建民遭醫師王文哲控告,與其妻子知名皮膚科醫師蕭嘉蓉有婚外情,求償千萬,一審因罹於時效、且證據不足,遭台南地院駁回,王文哲不服再上訴,二審法官認為這些照片曾被蕭妻在廣告上使用,比較像是早安圖,駁回上訴。
王文哲主張,與妻子在2020年因故分居,因為思念家人,於家中翻閱照片、隨身碟時,竟發現妻子與王建民自2014年至2015年期間的通訊內容,不僅多次互訴愛意,更多次相約至台南漁光島、高雄等地旅遊,妻子甚至傳送帶有性暗示的照片,並寫上「色女」等字眼,提告2人求償千萬。
▲王文哲為台南耳鼻喉科醫師,曾遭妻子提告與小三、小四有婚外情。(圖/資料照)
蕭妻表示,2人基於醫病、球迷與球員及朋友間之正常往來,並未逾越一般社交範圍,蕭妻反控許文哲是因與小三、小四的婚外情被發現挨告,對方為了反擊,才刻意扭曲2人的對話紀錄,況且其證物是在2015年不法盜取,已超過訴訟2年時效;王建民則強調,對話內容純屬朋友間之閒聊或打諢,毫無傾訴愛念之意,其返國期間與蕭女見面均為醫療目的,趁就診空檔短暫外出,亦無曖昧舉止。
台南地院認定王已超過侵權行為請求權之2年時效,而2人雖確實有互有通訊往來,尚無從認定彼此有何男女情愫,或親密交往舉止,判決王敗訴。
王不服上訴二審,提出與一審相同證據,台南高分院法官認為,雖然蕭傳送的照片確實屬於清涼照,但早已在其廣告或通訊軟體上使用,應屬公眾可自由觀看的內容,比較像是「早安圖」,且2人為一定熟識的朋友,對話紀錄難認已違背一般社會常情,因此駁回王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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