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辦選舉賭盤案,溯源查出林姓組頭涉有重嫌,昨晚諭知220萬元交保,但無法籌足後遭聲押,其餘交保或請回。(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2024總統副總統暨立委選舉倒數最後一天,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上月底偵辦選舉賭盤案件,檢方指揮桃園市調處、桃園警分局拘提謝姓等3人到案,另傳喚證人1人到案,其中謝姓等3人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遭檢方向法院聲押獲准,檢方溯源還查出上游林姓男子涉案,指揮警方與市調處在桃園、嘉義、雲林、台中等4處搜索,拘提被告林姓、陳姓男子與2名賭客到案,經訊問後於昨(11)日晚間諭知林男、陳男分別以220萬、20萬元交保,其餘2名賭客則請回,但林男無力籌措,檢方向院方聲押。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陳映妏上月27日偵辦被告謝姓男子等3人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案件,指揮桃園警分局、桃園市調處持拘票拘提謝姓男子等3人,並傳喚1名證人到案說明,並持搜索票搜索3處,查扣不法所得現金新台幣5萬元等證物。
經檢察官訊問後,發現謝姓男子等人以總統候選人彼此得票數輸贏或差距作為賭博標的之方式,接受不特定人以每注至少1萬元下注賭博,認定謝姓男子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8條之1第4項意圖營利供給選舉賭博場所及刑法第268條聚眾賭博等罪嫌,因罪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察官檢視相關事證,溯源查出同案林姓男子亦經營選舉賭盤,擴大溯源查辦,昨天指揮警方分別至桃園、嘉義、雲林、台中等地同步搜索4處,拘提林姓男子、陳姓男子與2名賭客共4人到案。
經檢察官漏夜訊問,認為被告林、陳等2人均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罪嫌,諭知220萬、20萬元交保,其餘2名賭客則無保請回,但林男卻無力籌措,檢方以林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桃檢強調,2024年二合一選舉查察工作,遵循法務部頒布選舉查察工作綱領之「嚴查不法肅本清源」核心宗旨,對於妨害選舉案件均積極溯源偵辦。桃檢重申選舉賭盤影響選民投票意向,有違選賢與能之選舉目的,任何妨害選舉公正性之不法將持續結合執法單位嚴查速辦,以守護民主選舉之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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