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撕毀政黨票 。(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高雄市杉林區月美里第45投開票所今天(13日)下午傳出撕毀選票事件,56歲陳姓男子今天下午13時許領票後,在投票圈選處撕毀政黨票,選監人員發現,警方依違反選罷法第110條規定函送裁處。
旗山警方表示,陳姓男子今天下午13時許,前往杉林區月美里第45投開票所領票後前往圈票處圈選投票,陳男領票進入投票區後,疑因不懂投票規則,誤將自身私章蓋在政黨選票上,而當場撕毀政黨選票1張,選監人員發現立即制止,警方隨即將該男子帶回製作筆錄後,依違反選罷法規定,函送高雄市選委會裁處。
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110條第10項規定,將選舉票或罷免票以外之物投入票匭,或故意撕毀領得之選舉票或罷免票者,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男子撕毀政黨票 。(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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