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女師性侵小六男童還懷孕生子一審重判 上訴二審已分案

▲▼示意圖,暴力,虐童,焦慮,孩子,手,害怕,表達,恐懼,童年,鬱悶,孤立,無辜,玩具,絕望,濫用,哭(示意圖/123RF)

▲桃園某國小女師性侵男童,一審重判後,她上訴第二審。此為示意圖。(示意圖/123RF)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桃園市某國小女老師,竟與班上小六男童產生情愫,9次利用機會性侵小六男童,最後更懷孕生子,一審遭桃園地院重判17年6月。女老師不服,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日前已經完成分案。而女老師在案發後也已經遭解聘,終身不得聘任。

判決指出,女老師在2020年2月25日至6月23日期間,利用課堂間、午休時間等共性侵男童9次,還在同年5月懷孕並於隔年初產下1子。男童與老師的關係,一直到男童的父親發現後,報警處理,全案才因此爆發。

案件偵辦期間,女老師否認犯案,辯稱是男童主動,但檢察官不採信,仍對女老師提起公訴。而法院審理時,根據男童的供詞,認為不可能由男童主動,應該是女老師主動,其中男童供稱,有2次發生關係時,他內心中有恐懼,其實是不願意發生關係。因此法院最後認定女老師共犯下2個對14歲以下少年強制性交罪,7個對14歲以下少年性交罪,重判有期徒刑17年6月。

一審判決後,女老師不服,已經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高等法院收案後,也已經完成分案,並交由受命法官安排首次開庭時間。另外本案發生後,女老師也被依照《教師法》的相關規定,解聘並終身不得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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