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英文示意圖。(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監察委員紀惠容表示,一名英國籍教師過去曾在中國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在瓜地馬拉偷看女學生胸部等行為,被兩國驅逐出境。然而,移民署卻讓該名外籍教師來台,並在台教書18年,使我國兒少暴露於未知的風險,監察院通過糾正移民署。
監察委員紀惠容轉述陳情內容,指出「該名外籍師目前在台任教,
去曾因與中國未成年學生發生性關係,遭驅逐出境,也曾在瓜地馬拉因偷看女學生胸部等行為遭解僱且被驅逐出境」等情。
對此,紀惠容委員認為,近年國內教育現場因雙語教育政策,對於外籍師資有相當程度需求,有必要探究我國對於外籍師資之審核與管理機制,以排除有危害兒少安全風險的外師,爰對此案展開調查。
▲監察委員紀惠容。(圖/記者吳銘峯攝)
監察院立案調查後,先就檢舉函提到的犯罪屬地(中國、瓜地馬拉),分別發文請大陸委員會(下稱陸委會)與外交部查證,惟礙於兩岸特殊關係,陸委會表示尚無法獲得陸方回應;瓜地馬拉方面,外交部表示「瓜地馬拉學校接獲檢舉後,為免日後徒生困擾,逕予解聘狼師」;因此狼師海外犯罪情形,仍在查證。
另外,內政部警政署指出,該名外籍師2023年5月離境返回英國,立刻被扣留旅行文件且還在接受英政府調查中,目前由警政署積極關注外國處理進度。監察院要求,相關機關一旦掌握狼師國內外犯罪情形,便應迅即回報、積極處理。
監察院指出,外籍師自2005年首次入境我國,迄今18年間,陸續來台從事教育現場的教學工作,但監察院比對勞動部的聘僱許可資料、狼師服務單位提供的履歷表,以及外交部函復狼師於海外登錄之履歷表等資料,卻發現各種資料之間登載的服務單位(補習班或私校)竟不一致。
監察院認為,教育部身為教育主管機關,卻是整起事件中,對於狼師在台教學經歷掌握最少的一個機關。教育部不僅向監察院表示,僅知狼師於2018年間,受僱於一所私立中學,且直至2023年5月,教育部才得知狼師2018年7月入境後即自稱有情緒困擾、有自殺念頭,而無法到職,不久便與學校解約,而該校竟也沒有向教育部通報廢止教學許可, 狼師就一直在台灣停留到10月中才自行出境,該期間之在臺生活情況無人知曉。
紀委員憂心表示,外籍師在台18年間,究竟服務過哪些教學單位?接觸過多少學生?哪些學生?至今仍未釐清,國內也沒有一個機關可以說清楚。因此,在調查報告中要求教育部應儘速負責任地查明狼師在臺期間實際教學行蹤,也對於教育部毫無掌握外師教學行蹤一事,請教育部檢討改進。
最後,監察院公布,這名外師是在2005年9月9日第1次入境台灣,最近1次出境時間是2023年5月22日。在來台18年期間,曾陸續在5個縣市從事教學工作。由於接觸的大多都是未成年學生,加上因應近來雙語教育政策,呼籲教育部、警政署和移民署都應該協力合作,把關來台的外師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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