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被害人示意圖,圖與本文無關。(示意圖/記者周亭瑋攝)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吳姓彩券行男老闆,日前在店內教女店員小美(化名)操作電腦機台時,竟用手拍打對方的屁股、摟腰,讓小美氣得提告。對此,台南地院依性騷擾罪,判吳男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吳男與小美為老闆、員工關係。吳男日前上班時,故意以教導操作電腦基台為由接近小美,趁對方不注意的情況下以右手拍打小美的臀部,接著直接摟著小美的腰部,讓小美感覺不舒服而提告。
法官認為,性騷擾過程都被店內的監視器畫面拍下,吳男的行為欠缺尊重他人對身體之自主權利及心理感受,造成小美精神痛苦,所為實屬不該,不過考量吳男坦承犯行,雖尚未和解但沒有前科,因此依性騷擾罪判吳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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