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星飯店慶生趴 空姐泥醉慘遭性侵!已婚保時捷男判賠75萬

▲▼女性,酒醉,撿屍,性侵,床(圖/pixabay)

▲台北一名人夫追求空服員不成,竟趁她泥醉性侵。(示意圖/翻攝自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空服員小茵(化名)和一群朋友到五星飯店開房,為L姓人夫慶生,玩到隔日凌晨小茵喝醉,先回房內臥室休息,沉睡中卻突然感到整個人都在搖動,驚覺下體有異物入侵而醒來,發現身邊只有盧男,崩潰痛哭怒告L男性侵。一審法官依犯乘機性交罪,處L4年徒刑。二審對L男如何性侵有爭議,判定他以手指侵犯,仍維持4年刑期。小茵再提出民事訴訟求償555萬,台北地院判盧男要賠7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L男透過共同朋友認識小茵,追求遭拒後,兩人維持普通朋友關係。2021年7月30日時,L男找來小茵等一群朋友到五星級飯店為他慶生,眾人在房內喝了10幾瓶香檳、紅酒,小茵於清晨時因酒醉先到房內臥室休息,L男見狀竟跟進房,趁小茵昏睡時性侵她,過程中小茵驚醒,並報警處理。

小茵證稱,「我在睡覺時,感覺陰部被侵犯,感覺就是平常跟男友的性行為一樣……當下我在睡覺,我整個人在床上,但是我感覺的我下面陰道是有人用性器官在侵犯我的,因為我整個人是在搖動的,我就驚醒了」,睜開眼睛只看到L男在身旁,急忙打電話給房外的友人求救,友人進房後將L男帶離,等到她冷靜下來,L男有進房下跪道歉。

但L男辯稱,是小茵叫喚他進臥室,還幫他開門,他也只抱著她睡,而後他突然被小茵叫醒,他看她喝多了,一時間也無法解釋,才順著她道歉。

不過蔡姓友人證稱,她接到小茵電話,聽到小茵很激動,崩潰痛哭說「被L男X醒」,她於是請呂姓友人進臥室了解,而呂男也表示進房看到L男跪在地上。

台北地院審理,法官檢視案發後臥室內的影像,只見小茵質問盧男為何碰她,而盧男跪倒在地直說「對不起」、「會負責任」,小茵怒問「你誰不碰敢碰我,怎樣,你覺得我不敢告你強姦是不是?」,L男也回覆「照妳說什麼就算」,對性侵並不否認,被問動機還表示「就很單純,就是喜歡妳而已,就這樣,可是妳有跟我講過,就只能當朋友」等語,反應和自認清白的人截然不同,法官認為L男犯行屬實,依犯乘機性交罪,處4年徒刑。

L男再上訴,二審法官認為,小茵糜醉時查覺遭性侵而驚醒,只記得看到L男與她同床共榻,其他細節不復記憶,但L男一度證稱在「案發前」曾以「手指侵入」,又表示兩人是情侶「7月就曾發生關係」,但實質上兩人僅為普通朋友,沒有金錢往來或其他糾紛,認為L男就是自曝他趁小茵泥醉的性侵過程,改判定他對小茵指侵1次,仍處4年徒刑。

民事上小茵再提告求償555萬,L男表示自己有妻有兒,還有年邁父母須扶養,且目前剛創業,仍處於負債,認為小茵求償金額過高。不過民事法官按照小茵警詢時證詞,包含「全身有感覺到震動」、「與手指感覺完全不一樣」,認定小茵當時為泥醉狀態,因有相當搖動情形才驚醒,判定L男以生殖器性侵,讓小茵至今受創至深,審酌小茵為空服員、L男為公司老闆,名下有保時捷等情,判L要賠75萬。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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