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高端新冠疫苗爭議持續,大選後第三天,高端終於召開董事會同意公開合約,疾病管制署署長莊人祥今(16)日親自公開58頁合約,且合約分兩次簽署,涉及5年保密條款為第二次合約簽訂,但保密條款並非針對新冠疫情,在先前2009年H1N1時就有過。之所以無法在選前公開,因為需要高端的同意,否則政府就是違約,回顧過去已經有3次去函希望提前公開合約。
▲高端疫苗爭議,資料照。(圖/記者李毓康攝)
▲疾管署長莊人祥召開記者會說明高端疫苗合約簽訂情形。(圖/記者宋良義攝)
莊人祥表示,今天下午3點半收到高端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提前公開合約,特別召開記者會說明。依據衛福部和高端簽訂採購契約、保密合約,雙方都是要予以保密,作法是比照國際商業慣例,各國政府和廠商簽訂疫苗採購合約時,都有保密條款,明訂雙方義務,保障買賣雙方權益。
莊人祥表示,原約定保密期限係至合約簽署日後5年,今日為昭公信,雙方皆同意提前公開。針對各項COVID-19疫苗採購與接種計畫之推動,均秉持專業且以全民健康福祉為優先考量,一切依法行政。
高端COVID-19疫苗採購案過去已受監察院、審計部及立法院的調查與質詢,已充分接受檢驗,並無不可告人之事;又檢方偵查相關案件共63案均以「查無不法」簽結,顯示政府並未規避監督或涉及任何不法情事。
▲▼疾管署說明高端合約之重點。(圖/疾管署提供)
莊人祥特別提到,高端合約是分兩次簽署,2021年5月28日先簽署採購合約,根據公共工程會的採購契約範本,但這個版本比照國際疫苗大廠簽約,保密條款不足,沒有納入商業保密條款,所以雙方在議約過程有口頭約定要遵守保密義務,也希望另外簽訂。
後續參考各國新冠疫苗緊急採購狀況,各國政府和疫苗廠都沒有對外揭露商業條款,希望增補保密條款,雙方希望都要有保密責任,就在同年7月19日增加保密合約,期限到簽署日期滿5年。˙
莊人祥強調,保密只有5年,沒有封存30年問題,和約定有保密條款,不是只有這次新冠疫情有做這樣的簽約,在2009年10月H1N1大流行,當時和諾華採購新型流感疫苗,也是專案進口,保密7年,不是專門針對高端、聯亞才有保密條約,在其它的BNT、莫德納,也都有類似保密條款。
▼疾管署公布高端合約。(圖/疾管署提供)
▼疾管署說明高端合約之重點。(圖/疾管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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