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深夜躺床「穿越1人」猥褻少年 前台南市官員無罪理由曝

▲▼前台南市府副發言人易俊宏。(圖/翻攝自臉書)

▲前台南市府副發言人易俊宏。(圖/翻攝自臉書)

記者唐詠絮/台南報導

前台南市政府副發言人易俊宏,2年前被踢爆性騷擾、猥褻,在任教育部青年署講師時,曾以言語、肢體性騷擾多位未成年學員,7年總計16名青少年受害,其中1人提出告訴後,檢方依涉犯強制猥褻罪嫌將易起訴,法官認為檢方舉據不足,不能證明被告犯罪,判決無罪,全案還可上訴。而現在法官判易無罪的理由也曝光。

判決書指出,易男與其他A,B男及被害人於2017年7月1日深夜共同住宿在A男住處,在大通鋪睡覺,違反告訴人之意願,伸手橫越睡在被告左側B男身體上方,將手伸進被害人褲子裡強制猥褻得逞1次,被檢方依涉犯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嫌提起公訴。

易男辯稱,當時確實有依安排,入住A男住處,並與男性活動人員共同睡大通鋪,右側沒有睡人,左側睡的人依序為B男、告訴人、A男,還有其他人,也沒有在晚上就寢時,將手伸進告訴人褲子。

▲▼      易俊宏發文感謝司法還他清白       。(圖/翻攝易俊宏臉書)

▲前台南市府副發言人易俊宏在臉書感謝司法還他清白。(圖/翻攝自臉書)

由於告訴人未指述被告撫摸其下體,且並未親眼看見是遭被告撫摸,另外A男作證時則說,睡覺時,發現有一隻手在被害人的下體磨蹭,所以自己把腳跨過來保護他,他猜動手的是易。

但法官認為,除了被害人及證人的說法外,並無積極證據證明易確實動手強制猥褻,加上一般人在說謊時,會產生遲緩、緊張、恐懼、不安等心理波動現象,雖然被告於測謊過程中對於依熟悉測試法、區域比對法之鑑定結果呈不實反應,仍難憑此就認被告確有對告訴人為猥褻情事,認為檢察官所舉之證據,尚不足,既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自應諭知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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