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吃飯或一票給500...埔里鎮代會副主席當選無效 遞補人今出爐

▲埔里鎮民代表會副主席陳諭韋因賄選遭判決當選無效定讞。(圖/翻攝埔里鎮民代表會官網)

▲埔里鎮民代表會副主席陳諭韋因賄選遭判決當選無效定讞。(圖/翻攝埔里鎮民代表會官網)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埔里鎮民代表會副主席陳諭韋於111年地方公職大選時,因透過樁腳宴請選民或以每票500元賄選,112年底經台中高分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南投縣選舉委員經委員會議審議通過,與陳同選區的唯一落選人廖永文遞補當選南投縣埔里鎮民代表會第22屆代表。

台中高分院裁判書指出,陳諭韋前年10月底透過劉姓競選團隊成員交付黃姓民眾3萬元,由黃找尋邀約選民至劉於埔里鎮投資之餐廳用餐,或以每票500元交付選民,請求投票支持陳諭韋,起碼對4人進行買票賄選行爲,2人行為構成《選罷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經南投地方法院刑事判決認定有罪且判刑確定。

▲埔里鎮民代表會副主席陳諭韋因賄選遭判決當選無效定讞,南投縣選舉委員會審議通過由落選頭廖永文遞補。(圖/南投縣政府提供、翻攝埔里鎮民代表會官網)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審議通過由落選人廖永文遞補擔任埔里鎮民代表。(圖/南投縣政府提供)

檢方認定陳諭韋對劉、黃2人買票行為應有參與或同意,或明知而允許縱容等情形,提出當選無效之訴,不過原審敗訴;檢方不服、提起上訴,並舉證陳接受劉的安排於餐會中出席向選民致意、事後並於LINE訊息中向劉為其拉票表示感謝等情節,最後說服高分院法官改判當選無效確定。

南投縣選委會表示,南投縣政府自判決確定日(112年12月19日)起,解除陳諭韋鎮民代表職權;而埔里鎮民代表會第22屆代表選舉第1選舉區共有6名候選人,應選5名,落選人廖永文得票數為1631票,達原公告該選舉區最低當選票數二分之一,並函請南投地檢署等相關機關查證其消極資格,均符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4條第3項等遞補相關規定,因此按同法第74條第2項規定,由廖永文遞補為埔里鎮鎮民代表會第22屆代表,預計於本週前完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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