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花與朋友到KTV狂歡到早上,沒想到搭車回家遭尾隨,人被帶到摩鐵性侵。(示意圖/記者周亭瑋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新北一名正妹小花(化名)先前與朋友到KTV狂歡,沒想到結束回家時,遭到不認識的阮姓男子尾隨,人被帶到汽車旅館性侵,清醒後才驚覺事情不對勁,嚇得報警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判阮男4年有期徒刑、高院駁回了阮男的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花2021年2月間與朋友到北市某KTV狂歡,一路玩到大約早上6點,因為太過開心而喝得爛醉,朋友只好幫她叫計程車、請司機把人送到小花位在新北五股的住處。
豈料阮男看見小花上車,認為有機可乘,於是駕駛自己的轎車,一路尾隨計程車,抵達小花位在新北五股的住處。看見計程車司機停了下來,阮男立即謊稱「我是她朋友」,並將人帶回自己車上。
阮男將小花扛上車以後,立即駕車前往附近的汽車旅館,動手性侵得逞。由於小花喝得爛醉,過程中只有片段印象,依稀記得被帶到一個「紫紫紅紅的地方」,旁邊則有個陌生的男子,對方想跟她發生關係,她則開口喊「不要」,並告知目前正在生理期。後來小花感覺到遭到性侵,氣得不斷大罵「去死」、「你是誰」等話語,但因為喝得太醉,隨後又失去意識。
▲小花本來以為是遭到計程車司機性侵,後來看了行車紀錄器,才知道犯人不是司機。(示意圖/記者周亭瑋攝)
小花清醒以後,一度以為是遭到司機性侵,於是透過友人打電話到計程車公司,詢問「昨天是誰送我回來的」。司機聽到以後連忙否認,並且出示行車紀錄器自保,畫面中也確實拍下了將小花帶走的畫面。
對此,阮男則辯稱,原先以為小花是他的朋友,才會一路駕車尾隨,後來小花自行走到他的車上,也同意到汽車旅館休息,過程中精神清楚、正常,不但能正常聊天、對話,還主動詢問他是否想要發生關係,而他也理所當然答應了下來。
不過,新北地院監視器畫面,發現小花進入汽車旅館以後,需要人攙扶,且始終低頭、向前彎腰,步態十分不穩,且身體左右搖晃,事後離開汽車旅館,也需要倚靠在牆面,認定小花抵達汽車旅館時不勝酒力、意識不清,因此不採信阮男的說法。
新北地院審理後,依照乘機性交罪,判阮男4年有期徒刑。阮男對此不服,提起上訴,高院審理後予以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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