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2歲女童遭「背帶纏頸」缺氧腦病變,保姆上廁所疏忽慘了。(圖/民眾提供)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葉姓保母照顧一名2歲女童過程中,把一個有吊帶的包包放在托育空間,接著人離開到廁所如廁,不料出來後發現女童被吊帶纏住脖子,嘴唇發紫且沒了呼吸心跳,送醫後女童雖然保住一命,卻因此出現永久後遺症。葉女刑事部分被判處6個月徒刑,民事部分被判處需賠償女童母親203萬多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葉姓保母領有保母證有托嬰資格,事件發生前受委託照顧4名孩子,除了2歲女童外,還有另外3名9個月、11個月以及2歲幼童。2022年3月28日上午8點多,她在照顧女童時突然尿急,將女童放置在安全護欄內後,接著趕緊到廁所如廁。
不料她10分鐘後從廁所出來,就看見女童爬出護欄,過程中扯放在旁邊的背包吊帶,脖子被背包的吊帶緊緊纏住,嘴唇發紫且沒了呼吸心跳,嚇得她立刻撥打119求救一邊替女童CPR。女童送醫後雖然保住一命,卻因為缺氧性腦病變、癲癇等傷害,出現認知功能與肌肉張力障礙等腦癱後遺症,氣得女童媽媽決定提告。
▲女童翻越護欄,不料遭背包吊帶纏頸,一度失去呼吸心跳。(圖/民眾提供)
刑事部分,台中地院一審認為,葉女具有保母專業執照,擔任專業保母工作,應該隨時注意照顧幼童的各種反應、保持幼童環境安全,葉女卻因為疏忽造成女童重傷並產生後遺症,考量女童不願意調解,審酌後依過失重傷害罪判處葉女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上訴二審,但台中高分院已駁回,全案確定。
女童還提起民事訴訟,主張由於葉女疏失,導指女兒缺氧性腦病變,出現嚴重後遺症,讓她無法再享天倫之樂,日後還要面臨照顧一生勞苦,請求葉女賠償她與女兒各200萬元精神撫慰金,總共賠償400萬元。葉女則稱,她事後不再從事保母工作,目前月收入僅3萬元,無法負擔如此高額的賠償。
台中地院一審民事法官認為,女童事發時未滿3歲,正處於認知學習、發展重要階段,事故造成女童無法如一般幼兒正常學習,事故也讓女童母親必須長時間陪同女童就醫、復健,造成母女2人傷害甚巨,考量雙方職業、收入等條件後,判處葉女應賠償女童母親100萬元、女童103萬8141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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