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酒駕被警方攔下。(資料圖/ETtoday記者攝)
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黃姓男子去年酒駕上路,他不但拒測,還被警方查出是第2次無照駕駛,被依法重罰36萬元,不過罰單逾期未繳被移送強制執行。執行官發現黃男在一家金屬公司上班,立刻清查黃男的財產,並扣押薪資1/3和年終獎金,黃男才驚覺事情嚴重,緊急陳情說有未成年子女要撫養,還得支付前妻贍養費。執行官要求黃男提出證明,若屬實可每月分期償還5000元,不過年終獎金確定是飛了。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推動第四波全國「強力執行滯欠酒毒駕罰鍰案件專案」,其中高雄分署查出一名黃姓男子,在去年5月10日下午2點在大寮區大寮路酒駕,轄區林園分局員警將他攔下後,黃男表示自己拒絕酒測,員警查出他是第2度無照駕駛。
黃男被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及第67條規定,重罰36萬元且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並公布姓名照片。不過黃男遲遲不繳罰單,被交通局移送強制執行。
▲高雄分署扣押黃姓男子的薪資、年終獎金執行命令。(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過年將至,黃男的年終獎金卻飛了。(示意圖/記者許宥孺攝)
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執行關受理後,立刻清查黃男名下財產,發現他在大寮區一家金屬公司上班,年薪約56萬元,立即發文扣押黃男薪水的1/3和年終獎金。
黃男驚覺事情大條,才哀求說自己有未成年子女要撫養,還得支付前妻贍養費,希望能酌減扣薪以維持生活。執行官要求黃男要提出相關撫養證明,若查證屬實,可酌減每月分期繳納5000元,不過辛苦工作一整年,換來的年終獎金確定要被扣押繳罰單了。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