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新制施行一週年記者會,司法院刑事廳長李釱任(右)、新聞及法治宣導處處長兼發言人陳婷玉(左)。(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國民法官制新上路一週年後,司法院17日舉行記者會,說明一年來實施狀況。總計全國去年一整年共收案108案,審結16案,案件類型以普通殺人罪最多,公共危險致死案次之。除了外界質疑的辯護量能不足、量刑變重以外,司法院也發現,檢方起訴更加嚴謹精緻。
本次記者會由司法院新聞及法治宣導處處長兼發言人陳婷玉,以及刑事廳廳長李釱任共同主持。李釱任指出,去年全國各地方法院總收案件數為108件(以台中地院14件最多、新北地院13件次之)、審結16件;案件類型以普通殺人罪43案最多、公共危險致死罪33案次之;判決刑度從有期徒刑4年5月(酒駕致死、肇事逃逸)至無期徒刑(殺人)不等。
至於國民法官的組成部分,李釱任表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男女比例呈常態分布,與我國總人口之性別比例相當,遍及各種職業、年齡層。其中職業別分布最多為「技術、佐(助)理人員及事務人員」、次之為「專業人員」及「服務、銷售及勞力人員」;年齡別分布最多為40至49歲,其次為30至39歲;學歷以具大專院校學歷者最多,佔近6成,其次為具高中職學歷、研究所以上學歷,各佔20%、18.67%。
李釱任指出,觀察新制施行後,各界反應「辯護量能不足」及「量刑傾向改變」問題,司法院刻正研擬策進方案,將充分運用、提升法院公設/約聘辯護人及法律扶助資源,保障被告權益;陸續開發量刑資訊系統等工具,將國民法官法庭量刑傾向列為長期觀測重點,協助妥適量刑。
媒體詢問,先前預估一整年約有300件國民法官案件,但第一年僅有108案,為何出現落差?李釱任回應,因檢方當時為避免案件落入國民法官新制審判,在去年底有一波結案潮;但結案潮過後,因檢方起訴更加嚴謹、精緻,案件量就回復正常。李釱任說,去年7月後,以每週一到兩案的速度增加,預估今年應該能有200件國民法官案件。
▼刑事廳長李釱任。(圖/記者吳銘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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