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空服員值飛勤任務時遭機師性騷擾怒提告。(示意圖/AI生成)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空服員小花值飛勤任務時,在國外遭劉姓機師性騷擾。劉男趁著組員們一起坐在包廂唱歌,用大腿緊黏小花大腿,對她摸腿、摟腰、十指緊扣,還在耳邊吹氣說「來我房間」,小花畏於權勢不敢反抗,回國時向公司提出性騷擾申訴,經調查成立,小花又提出民事求償。台北地院審理,判劉男要賠40萬元。
判決指出,小花和劉男為同家公司員工,前年12月27日執行飛勤任務落地後,機組人員一同共進晚餐,餐後小花、劉男及部分組員前往當地KTV唱歌,劉男卻在昏暗的包廂內對小花毛手毛腳,先是坐她身邊,用大腿緊貼她大腿,再用手撫摸她大腿,最後竟直接攔腰將小花摟入懷中,強行與她十指緊扣,並將臉貼近親吻小花脖子。
小花因畏懼劉男權勢,不敢大聲喝斥,只好換座位逃離劉男,但劉男竟跟在身後,再次坐到她旁邊,還按住她的手在耳邊吹氣低語「來我房間」,讓小花驚恐到說不出話,趁眾人要玩骰子遊戲,再次換座位才逃離魔掌。當時劉男的舉止也遭其他組員目睹。
而之後執行返航勤務時,劉男刻意詢問當天晚餐牛排是哪位組員準備,得知是小花後,又趁機靠近她,態度輕浮的說「妳熱的牛排好好吃」,讓小花不堪其擾,在勤務結束回國後,向公司提出性騷擾申訴。
劉男發現小花提出申訴,多次透過同航班機組人員向小花求情,表示因公司對性騷擾行為懲處極為嚴重,希望能私下和解,更願意簽署自白書,承諾不會再犯。經公司調查後,判定劉男性騷擾屬實,給予記過2次及停飛處分。
劉男得知結果後,怕性騷擾會影響自己的形象,竟開始向同事散布謠言,說小花是「開不起玩笑的女生」,還說小花對他進行仙人跳,因他拒絕前往小花房間,小花才提出申訴。小花聽到流言相當痛苦,提出民事訴訟求償60萬元。
全案審理時,劉男沒有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書狀作出任何聲明或陳述。
法官檢視相關證據,認為劉男對小花摸腿、摟腰、牽手、親吻脖子等行為和性暗示的言語,已逾越性別間應有的界線,審酌小花月薪約7、8萬元,劉男月薪約40萬元,判劉男要賠4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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