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握54份郭董連署書!竟是1份70元買來的 假鐵粉慘了

▲▼台中警方查獲2男偽造郭台銘連署書,檢方求處最高7年徒刑。(圖/民眾提供,下同)

▲▼台中警方查獲2男偽造郭台銘連署書,檢方求處最高7年徒刑。(圖/民眾提供,下同)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市30歲徐姓男子去年10月向詐欺集團取得民眾個資後,加工偽造成郭台銘與賴佩霞正副總統連署書後,以1份70元賣給林男,台中警方獲報循線逮捕正在某家百貨公司閒逛的林嫌,並在林嫌家中搜出54份。檢方偵訊後,依違反選罷法提起公訴並處最高7年有期徒刑。

▲▼台中警方查獲2男偽造郭台銘連署書,檢方求處最高7年徒刑。(圖/民眾提供,下同)

台中市刑大偵六隊去年10月份獲報後,陸續逮捕徐嫌、林嫌並送辦,檢方認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罪嫌重大,且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但因偵辦時仍在連署期間,連署書尚未送達中選會,雖有被告手機Line對話截圖佐證,但避免被告脫罪,在112年11月2日連署一結束,火速趕往台北市選舉委員會檢視連署書。

▲▼台中警方查獲2男偽造郭台銘連署書,檢方求處最高7年徒刑。(圖/民眾提供,下同)

警方從連署書中發現貼有被害人張姓男子等人身分證及簽名,在通知張男到案說明後,確認遭人偽造連署書,其中甚至有多名被害人遭偽造連署多次。

▲▼台中警方查獲2男偽造郭台銘連署書,檢方求處最高7年徒刑。(圖/民眾提供,下同)

台中檢方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第1項第2款之對連署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使其為特定被連署人連署罪嫌,依法起訴,且林嫌、徐嫌2人都為5年內再犯之累犯,求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加重其刑。

▲▼台中警方查獲2男偽造郭台銘連署書,檢方求處最高7年徒刑。(圖/民眾提供,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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