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不滿被指與有婦之夫交往,告周玉蔻吞敗。(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劉昌松、劉人豪/台北報導
媒體人周玉蔻2022年在臉書po文說,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反對高虹安與助理李忠庭交往,理由是「人家當時有老婆」,當時正角逐新竹市長的高虹安,不滿被影射與有夫之婦交往,控告周玉蔻加重誹謗、意圖使人不當選。台北地檢署調查,周玉蔻發言雖與事實不全然相符,但有經過求證,將周處分不起訴,高虹安聲請再議,台灣高檢署審查後駁回再議,周玉蔻不起訴確定。
2022地方九合一大選期間,周玉蔻在臉書上發文,指媒體人邱明玉在《辣新聞152》節目中說,「郭董反對高虹安與李忠庭助理男女朋友關係往來的理由,是『人家當時有老婆』」,「2019年與李男交往,李男仍有婚姻關係,時值國民黨初選前後」。
高虹安不滿遭影射與有夫之婦交往,影響選民對她的觀感,提告指出,她是在2018年3月認識郭台銘,同年5月加入鴻海集團認識李忠庭,而李忠庭早在2015年5月1日就已經和前妻離婚。
檢察官調閱戶籍資料,證實高虹安說法與事實相符,但周玉蔻否認有誹謗犯意,她的消息來源是邱明玉和徐嶔煌,邱、徐2人都是資深新聞工作者,有向鴻海的相關人採訪查證過。
邱明玉則作證,曾向郭台銘貼身助理求證,因為李忠庭進入鴻海時填寫的人是資料表是已婚,所以郭台銘去調人事資料來看之後,反對他們(高、李)交往。邱明玉指出,縱使李忠庭後續有離婚,也不可能去變更鴻海人事資料表,所以她也不會知道李忠庭是否有離婚。
檢察官調查認為,周玉蔻的言論縱非精確,但並非全然無據,且本件不只涉及私德,也與公共利益有關,無法排除周玉蔻主觀上確信自己的發言有所本,因此以無觸犯《刑法》誹謗、《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的主觀犯意等理由,處分不起訴周玉蔻。
周玉蔻獲不起訴處分後,高虹安在臉書發文指出,檢察官既然已經認定周玉蔻所言「與事實不符」,就應該考量彼時不實言論造成了被影射當事人的親友,不僅遭到肉搜霸凌、無辜者被揭露照片等等極其離譜的情事,當事人的聲譽與生活,都受到了極度嚴重的侵害。
高虹安表示周玉蔻及其所提及引述的兩位邱姓、徐姓名嘴,自始至終都未求證當事人說詞,完全已違反新聞倫理「反覆查證真實為上,絕不偽造作假」,檢察官所謂「雖非事實但仍有據」的來源,竟是如此輕率而不負責任,表示會以其他司法途徑捍衛權益,也表達對於以不實謠言攻擊政敵、甚至波及無辜當事人親友的離譜行徑,最沈痛的抗議。
事後高虹安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審查後駁回聲請,周玉蔻不起訴處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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