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人夫不滿外遇對象與其他異性交往,多次談判施暴,最後潑灑3罐鹽酸差點害人失明。(示意圖/Pixabay)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林姓已婚男子與人妻發生婚外情,兩個有家庭的人分分合合多次發生爭執,去年間,林男找人妻談判不成,追進超商,朝人妻頭、臉連潑3罐鹽酸,人妻雙眼角膜灼傷潰瘍,經醫療後無損視力,林男被依重傷害未遂罪遭收押並起訴後,向法院求情表示已賠償80萬元,但法院考量林男有重複犯案之虞,裁定繼續收押。
據了解,家住新北的林男與桃園人妻不倫戀多年,2022年間,林男因為懷疑人妻和其他異性交往,雙方發生口交與肢體衝突,2023年4月間,林男帶著4罐鹽酸到桃園找人妻談判,人妻一言不和想離開,林男猛力抓住,並用預藏的剪刀作勢要剪斷人妻頭髮。
人妻極力掙脫,逃往附近的便利超商躲避,林男竟追進店內,打開鹽酸,朝著人妻的頭部、臉部死命潑灑,帶去的鹽酸有3罐都被潑光,店員立即報警到場救援,所幸人妻及時舉起手臂保護自己,送醫急救診斷兩腿都有擦、瘀傷,右手臂化學性灼傷,雙眼角膜也有化學性灼傷合併潰瘍。
經醫治後,人妻眼表層傷害已經修復,沒有留下視力損傷的後遺症,林男當場被逮,辯稱只是朝人妻背後噴頭髮,不知道鹽酸可能導致眼睛失明,檢察官訊後將林男聲押獲准,並以重傷害未遂等罪提起公訴。
林男在法院審理期間,不斷請求交保重獲自由,但桃園地院在2023年底裁定認為,林男曾多次恐嚇人妻,在2022年間就曾拉扯人妻頭髮成傷,2023年再犯下潑酸案,有反覆實施之虞,因此第2次裁定延長羈押。
林男不服提起抗告,並稱已經賠償人妻80萬元,承諾不再騷擾人妻與人妻家庭,高院合議庭認為,這些頂多算是犯後態度問題,與是否會反覆實施犯罪無關,林以潑灑鹽酸的殘暴方式傷人,情節不輕,不能以交保或其他手段取代,因此駁回抗告,林男要繼續待在看守所等候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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