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鄺郁庭/綜合報導
網紅Toyz、超哥20日晚間爆衝突,被毆打的Toyz事後委任律師,要提殺人未遂、組織條例等4告訴。就有法律粉專指出,「本案頂多構成傷害,根本不可能成立殺人未遂」,推測「超哥最後如果被判刑,頂多是成立傷害罪,判1-2個月,然後易科罰金3-6萬結案,告殺人未遂跟組織犯罪條例就太過了……」
法律粉專「吉點就訟」21日發文,以「嫌醋飯不好吃忍不住開扁,會變殺人未遂嗎?」為題發起討論,提到Toyz律師認為超哥都往頭打,所以提告殺人未遂、組織條例等告訴。粉專就搖頭,這件事頂多構成傷害罪,「超哥手上根本沒拿武器,縱使超哥一直猛尻Toyz 的頭,也不可能有想要殺Toyz的意思,所以絕對不可能成立殺人未遂的==」。
▲Toyz要對超哥提告。(圖/翻攝自林姓友人臉書、YouTube)
至於律師控訴超哥一夥人違反組織犯罪條例,「吉點就訟」指出,要違反該條例的前提,是超哥一夥人本來就是為了要做一個犯罪行為才聚在一起,而且事先策劃分工合作內容,「也就是超哥一夥人聚在一起就是要扁Toyz,還互相講好由誰來開扁,這樣才會成立」。但直播片段怎麼看都看不出超哥一夥人是「犯罪組織」,「通常構成組織犯罪條例最常見的是詐騙集團,這根本完全搭不上……」
最後,「吉點就訟」下結論,「超哥最後如果被判刑,頂多是成立傷害罪,判1-2個月,然後易科罰金3-6萬結案」,直呼「告殺人未遂跟組織犯罪條例就太過了……」
另外,網紅陳沂見Toyz對超派人生提告 「傷害」、「殺人未遂」、「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她認為後兩者基本不會成立,但「傷害罪」穩中,可能易科罰金然後緩刑。不過陳沂提到,有網友貼給她一個「恐嚇危安罪」的刑事判決結果,目前是緩刑中,對象疑似就是超哥,「如果真的是超哥本人,加上這條傷害,有機會祝超哥刑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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