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伊森、吳佩蓁/嘉義報導
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去年3月接獲通報,民雄鄉金興村一住家經常傳出犬隻哀嚎聲,懷疑有狗狗遭虐,派員訪查後,竟發現該犬隻已死亡且體態瘦弱,飼養環境布滿糞便,但張姓女飼主卻稱狗狗有軟骨症,還懷疑是鄰居偷餵魚刺才導致牠死亡,但經鑑定研判狗狗是因異物梗塞在咽喉窒息而死,懷疑牠身前遭灌食,長期營養不良,依涉嫌違反動物保護法將張女送辦。
▲嘉義張姓女飼主未妥善照顧犬隻致死,遭家畜所法辦 。(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家畜所派員訪查,發現犬隻已死亡身材瘦弱,且飼養場地堆積滿地糞尿,但張姓女飼主卻否認虐狗,還表示狗狗很乖不會亂叫,不知道檢舉的民眾到底是聽到什麼聲音,她稱犬隻有軟骨症,且曾帶至嘉義市某動物醫院就診,並懷疑鄰居餵食含魚刺的廚餘導致牠死亡。但經家畜所查證後發現並無張女所稱的動物醫院。
之後,家畜所將該犬隻送往台灣大學鑑定死亡原因,結果排除軟骨症或吃入魚刺等死因,發現狗狗胃內含大量未消化食物、腸道內無明顯內容物、血漿稀薄、骨髓呈現嚴重漿液性萎縮,高度懷疑該犬隻長期饑餓與營養不良,伴隨脫水與貧血,符合現場調查資訊。
鑑定研判,該犬隻是因異物梗塞於咽喉窒息致死,高度懷疑生前遭灌食,確認死亡原因為「未妥善照顧」,家畜所事後函請飼主說明,但張女卻未於期限內提出,視為放棄陳述意見,因此將張姓飼主依涉嫌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故意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女飼主否認虐狗,還懷疑是鄰居餵食魚刺導致狗狗死亡 。(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家畜所指出,依動物保護法第6條及第25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倘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本案張君顯已違反規定,因案涉刑事責任已移送司法機關,同時呼籲民眾應愛護動物不得任意傷害,違者將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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