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機師罷工過半同意 春節罷工迫在眉睫

▲▼    長榮罷工投票開票         。(圖/記者楊淑媛翻攝)

▲機師工會今針對長榮航空的罷工開票,以過半數同意,獲得對長榮航空罷工的合法罷工權。(圖/記者楊淑媛翻攝)

記者唐鎮宇/台北報導

距離農曆春節還有18天,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今公布對長榮航空發動罷工的投票結果,全體會員1398人中有910人領票,其中同意罷工900人,不同意10人,通過「過半數同意」門檻,以64%通過率取得合法罷工權,屆時發動罷工將取得民、刑事免責權。機師工會說,長榮近兩年獲利大增,卻處處苛扣成本,並違法僱用不符機型的外籍機師,造成人力嚴重短缺、安全事故頻傳。工會要求長榮航空調薪20%、調高外站津貼以及停止聘用外籍正駕駛,將在春節前後正式啟動罷工行動規劃。

機師工會表示,除罷工發動前最晚24小時前會預告外,工會會員中飛往美國、加拿大、歐洲等長程機隊的機師佔比達75%,屆時罷工後受影響的可能性更大,呼籲乘客提前準備其他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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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長榮航空回應,贊成罷工的機師人數佔長榮全體機師37%,不放棄與工會協商;已成立緊急應變小組,統籌人力盤點、航班調度以及旅客輸運規劃,確保主要航線之營運,一旦機師工會開始罷工,將在第一時間在長榮航空官網、手機 App 公告受影響的航班資訊,並設立專屬網頁,提供最新的航班異動以及相關辦法。

勞資雙方積怨 從2022年就開始

▲▼機師工會今至交通部抗議。(圖/記者李宜秦攝)

▲機師工會與長榮航空的勞資爭議自2022年就開始,雙方多次協商未果,機師工會還曾至交通部陳情。(圖/資料照片)

機師工會與長榮航空這波勞資爭議可追溯到2022年年底,工會與資方在定期會議協商,盼調薪來減少人力流失,但雙方協商未果:去年2月工會正式向桃園市勞動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但雙方仍未達成共識。去年6月,工會與民進黨、民眾黨立委聯合召開記者會,抨擊長榮航空等運輸業大幅聘用外籍機師,甚至雇用不具備特定機型飛航經驗的外籍機師,導致本國籍機師就業權遭排擠。之後媒體披露長榮航空有外籍機師執勤前酒測未過,長榮卻讓機師持續檢測到過關後執勤,加深機師工會不滿。

機師工會後來向桃園市勞動局檢舉長榮違法僱用外籍機師,讓長榮遭裁罰30萬元,雙方對立進一步加深;雙方正式調解破裂後,工會多次發佈新聞稿,抨擊長榮航空近年獲利大增,但對於工會訴求卻總以「攜回研議」敷衍,導致飛安與服務品質下降,工會因此在去年12月22日展開為期兩週的罷工投票。

這段期間長榮航空也祭出反制措施,在工會罷工投票期間的去年12月25日宣布調薪,地勤及空服員平均調整5000元,飛行員依職等不同調整1萬1000元至2萬元,並平均發放6個月的年終獎金,意圖澆滅罷工火焰。但機師工會批評,年終獎金並非工會訴求,況且依機師不同職級換算,調薪幅度僅4%至6%,2021年疫情期間長榮還對機師減薪也未調回;外站津貼更只調高0.2美元,相當於台幣6元般的「羞辱式施捨」,對照長榮去年前三季創新高的獲利164億元,有相當落差。

機師工會原公告去年12月22日到今年1月4日開始罷工投票,一開始因受台北地院一起判決影響,僅開放任職於長榮航空的會員投票;但後經勞動部表達疑義,認為和《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罷工要「經全體會員投票」相違背,工會因此中途新增開放「非任職於長榮航空的會員」投票,並延後投票至今天,但長榮航空會員仍只投票到1月4日。

最終投票結果今天出爐,機師工會會員總數1398人,其中任職於長榮會員有640人,領票552人,其中同意罷工543人、不同意9人,同意率達85%;非任職於長榮的會員758人,領票358人,同意罷工357人,不同意1人。總計同意票達900票,佔全體會員的64%,超過半數同意,取得合法罷工權。

機師工會說,啟動罷工是工會最不願意、也是最不得已的選擇,但工會去年2月提出勞資爭議調解後,近一年來資方並未提出任何對案;甚至針對違法僱用外籍機師遭罰一案提起訴訟,讓工會似乎沒有其他選擇。但工會強調,只要長榮航空願意提出對案,在罷工前的最後一刻,工會都仍抱持開放協商的負責任態度。

長榮航空:要考量永續經營 底薪已調薪20% 

▲▼ 長榮航空。(圖/CFP)

▲長榮航空說,他們是自負盈虧的民營公司,無法因短時間獲利而一次大幅調薪,機師過去底薪已調整20%,會持續與工會溝通。圖為長榮航空班機。(圖/資料照片)

但長榮航空回應,工會2022年提出調整薪資福利結構後,機師依職級不同,底薪已調整超過20%,飛行津貼也同步提升,每月不含外站津貼的薪資合計已增加1萬8000元到3萬6000元以上。外站津貼部分,不但計算給付時間是業界最長,去年至今調幅已達17%。在公司去年有獲利的基礎下,也已發放6個月年終獎金;去年結算實際獲利後,還將另外發放酬勞。

至於違法僱用外籍機師部分,長榮航空解釋因國內人才有限,人數不足時才會聘用外籍機師,各家航空公司都是援引同樣的法規,已向主管機關提出訴願。

長榮航空強調,公司是自負盈虧的民營公司,要考量永續經營,無法因短時間獲利而一次性大幅調薪,但會持續與員工分享公司營運成果。

機師若罷工 將是我航空史上第四次罷工

▲我國航空史上已發生過3次罷工,圖為2019年空服員職業工會對長榮航空發動的罷工,當時持續達17天,是史上最長的航空罷工。(圖/資料照片)

若機師工會發動罷工,將是台灣史上第四次航空業罷工,也是長榮航空面臨的第二次罷工。

台灣史上首次航空業罷工,是2016年6月24日由空服員職業工會針對華航發起的罷工,當時空服員工會提出7大訴求,包括包含不得更改會員現行報到處及工時計算方式;保障年休123天、每月8天例休假、每季休假30天;國定假日出勤應依法給付雙倍工資;除了越洋航線,其餘工作條件全面回歸《勞基法》保障;外站津貼提高為每小時5美元,非會員不得享有(即「禁搭便車條款);實施考績雙向互評以及給予會員代表、理事、監事會務假。

該罷工持續3天,一直到6月27日結束,造成122架次航班取消、影響人數超過3萬人次,虧損加賠償約損失5億元;期間政府為了平息罷工,還撤換華航董事長。不過,雖然當時該罷工視為空服員工會勝利,但事後資方對全體空服員一率調高外站津貼,工會認為資方違反禁搭便車條款,因而提起訴訟,最後華航同意讓工會會員享有較多的選班點數,雙方和解。

不過這次罷工後,讓華航員工勞工意識覺醒,後來空服員工會幹部結合華航企業工會改革派,在2017年幹部改選時搶下華航企業工會主導權。

第二次罷工則在2019年2月8日,由機師工會針對華航發起的罷工。當時機師工會就是選在農曆春節初四發動,當時工會提出的五項訴求包括過勞航班增派人力、副駕駛升訓制度透明化和保障國籍機師招募與培訓、禁止對工會會員秋後算帳及協商後的福利由會員專屬(即禁搭便車條款)、撤換破壞勞資關係主管,以及比照長榮航空保證第13個月全薪只有會員可享有。

罷工持續到第7天、歷經4次協商才落幕,華航最後同意在5條疲勞航班增加人手、2年內只聘用外籍副機師、不會秋後算賬、加強與工會協商溝通、第13個月全薪改為金額另議的飛安獎金等,機師工會則承諾未來3年不罷工。這次罷工造成214架次航班取消,超過2萬5000人次旅客受影響,華航營收損失加賠償達8.25億元。

第三次罷工是由空服員職業工會對長榮航空發動於2019年6月20日發動,當時工會提出的8項訴求包括調高外站津貼、疲勞航班改成過夜班、人評會開放工會參與、國定假日雙倍薪、外籍組員每班派遣不能超過2名、工會幹部會務假、變更勞動條件及工作規則前須與工會協商等。當天在勞動部主持下,勞資雙方約在北市士林麗緻酒店協商,但最終談判破裂,工會當場宣布罷工。

該罷工進行長達17天,期間雙方多次協商但進展有限;直到7月6日雙方進行第三次正式協商才達成共識,長榮航空同意部分航班改為過夜班、增加飛安服勤獎金、給工會幹部會務假、每季固定舉行勞資協商等,最後共造成1440架次航班取消,影響旅客近28萬人次,長榮營收損失加賠償達40.45億元。

但長榮航空在罷工期間對工會及工會幹部求償3400萬元,在罷工結束後並未撤告,前年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長榮航空敗訴,目前仍在二審審理中。

發動日期 發動工會 針對公司 罷工訴求 罷工持續時間 影響航班 影響人次 資方損失
2016年6月24日 空服員工會 中華航空 提高外站津貼、保障休假等7項訴求 3天 122架次 超過3萬人次 5億元
2019年2月8日 機師工會 中華航空 改善過勞航班、升訓制度透明等5項訴求 7天 214架次 超過2萬5000人次 8.25億元
2019年6月20日 空服員工會 長榮航空 提高外站津貼、改善疲勞航班等8項訴求 17天 1440架次 近28萬人次 40.45億元

曾與長榮航空交手 空職工觀察:資方已打定主意要打一仗

▲曾與長榮航空交手過的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周聖凱(中)說,長榮可能比當年對付空服員工會時態度更硬。(圖/資料照片)

曾與長榮航空交手的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周聖凱觀察,相較於當年空服員工會與長榮航空雙方死命拼到底,這次長榮航空策略已有改變,刻意選在機師工會罷工投票途中宣布調薪,不但會影響會員投票意願,也會讓工會更難預估最後有多少會員會響應罷工。他觀察,長榮航空應該打定主意要打一仗了,而且可能比當年對付空服員工會「還要更強硬」,工會在罷工技術上確實需要更靈活應對。

不願具名的勞動部官員說,會員同意罷工比率可做為觀察指標,看起來會員罷工意願相當高。勞雇雙方協商須先營造良好對話環境,但現階段雙方各自放話,都有些與事實不符的地方,可能讓雙方心理都不太舒服。

機師工會研究員陳柏謙坦言,資方在罷工投票途中宣布調薪,確實有影響到部分會員的投票意願,但最終投票結果是86%長榮會員參與投票、幾乎是100%同意罷工的情況下,已經超出工會預期。陳說,過去歷史三次航空業的罷工經驗,像2019年長榮空服員的罷工,資方的態度是寧可虧損,也要拖到工會瓦解為止等,機師工會內部都有沙盤推演;「法律沒有禁止『不同時間、不同航班發動罷工』」,各種想法都會持續評估。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說,罷工的目的是工會要求雇主接受訴求的手段,不是目的;工會取得合法罷工權後,只要訴求沒有達到,罷工權就不會失效。勞雇雙方是不是能保留彈性,也許待三、四月份公司財報出爐後,雙方再根據最新的數字進行協商,呼籲雙方換位思考、理性對話。

航空業是否要罷工預告期 學者:我國已有要求先調解才能罷

▲過去航空公司罷工常引發機場大排長龍,社會一直有討論認為航空業罷工應要求預告期。圖為2019年華航機師罷工時小港機場的排隊情形。(圖/資料照片)

這次罷工又再度掀起「航空業是否需要預告期」的討論,在華航空服員罷工結束後,勞動部曾召開「民用航空運輸事業罷工預告制度之可行性」座談會,邀請勞資雙方發表意見,但最後並未達成結論。

勞動法學者、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助理教授邱冠喬說,要談罷工預告,需把整個罷工歷程都一起納入討論。像日本,雖要求運輸業罷工須提前10天預告,但日本工會罷工不須先經過勞資爭議調解;我國雖然並未規定航空業罷工須先預告,但卻要求罷工前一定得經過勞資爭議調解破裂,才能罷工,對社會大眾來說已經是一種預告形式。一般來說,工會力量越小的國家,國家法律限制越少,但我國工會力量弱,法律限制卻偏強。若要增加罷工預告,也應同步檢討刪除法律對工會罷工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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