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地馬拉毒梟「劫車屠殺16人」殘忍焚屍 重判808年監禁

▲▼瓜地馬拉警方在首都國會大樓外站崗。(圖/路透)

▲瓜地馬拉一名毒梟被判超過800年有期徒刑。圖為瓜地馬拉警方在首都的國會大樓外站崗。(圖/路透)

文/中央社瓜地馬拉市23日綜合外電報導

一名司法消息人士表示,瓜地馬拉法院昨天判處一名毒梟808年監禁,原因是他在2008年屠殺了15名尼加拉瓜人及一名荷蘭公民。

法新社報導,法院以參與殺人將莫拉萊斯(Rigoberto Danilo Morales)判刑。先前在2016年,另一名被控的毒梟孟蒂爾.馬林(Marvin Montiel Marin)也因涉及屠殺被判長期監禁。

法院表示,莫拉萊斯每殺一人即判處50年徒刑,另外8年刑期則是因犯罪集團活動。

儘管法院判處多達808年的刑期,但瓜地馬拉法律規定,囚犯實際上不能在監獄服刑超過50年。

37歲的莫拉萊斯在逃亡13年後於2022年被捕。

根據檢察官說法,在2008年的屠殺案中,一輛載著受害者的巴士從尼加拉瓜進入瓜地馬拉,遭到毒販攔截。

檢察官指出,毒販相信這輛巴士也載有毒品,但當他們意識到並非如此時,就開槍射殺了車上旅客,並在孟蒂爾擁有的莊園焚燒屍體。

包括孟蒂爾及其妻克魯斯(Sara Cruz)在內的其他8人都已在此案中被判有罪,分別被處不同長度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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