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去年3月間在八德區某大樓高空繩索工程,獲悉另家工程也承包其他工程,竟私下破壞高空繩索企圖謀害。(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陳姓男子受託至桃市八德區公園路一處24層樓高的高級社區頂樓,進行頂樓高空作業繩索工程,因與委託的工程行在報酬上雙方無共識起爭執,去年4月間竟破壞在同個社區頂樓施作外牆工程人員的高空作業繩索,涉嫌在繩索隱密處割斷繩芯多處,所幸施作人員二度檢查,發現繩索遭到破壞,避免從高處墜落的工安事故,桃園地檢署今偵結,依殺人未遂、毀損等罪嫌將陳男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47歲的陳姓男子是新北某生產、出租吊籠洗窗機等高樓吊掛設備公司員工,陳男領有吊籠操作人員證書,去年3月28日,公司指派前往桃園市八德區某社區從事頂樓高空作業繩索工程,未料,陳男因工作酬勞問題,與受託承包工程行有糾紛,因此心生怨恨。
陳男明知高空作業繩索是避免高空作業有墜落之虞安全防護重要設施,去年4月12日上午7時35分,陳男在社區頂樓作業時,明知圍網工程委託另家工程行人員進行大樓外牆清潔作業,卻以美工刀破壞工程行放在頂樓紅色高空作業繩索,在繩索隱密處割斷多處繩芯,導致繩索在作業時可能發生墜落危險,完成預備殺人之行為。
該工程行詹姓員工施工前,經兩次檢查繩索時,驚覺高空作業繩索出現被破壞痕跡,早已不堪使用,若施作外牆清洗作業,根本無法承受重量,憤而向八德警分局報案提告。
檢方複訊時,陳男堅詞否認犯行,但檢方出示警方蒐證繩索等證據時,辯稱破壞繩索後,曾將割斷繩索之事告知承包工程的詹姓員工,但詹男則指稱,陳男在其作業前根本未告知,被告陳男明知道當天上午排定由他以高空作業繩索進行外牆清洗作業,直至事發後才坦承有毀損繩索事實;檢方認為陳男犯罪事實明確,依殺人未遂、毀損等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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