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去年1月國道3號北上384.8公里燕巢段,發生貨車輪胎脫落砸死對向車道車輛的副駕妻子。貨車駕駛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近日橋頭地院一審判無罪。
▲大貨車輪胎脫落砸毀自小客貨車,造成1死1傷。(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這起事故發生在去年1月10日中午12點50分,47歲洪姓男子駕駛半聯結車運載回收物品,行經「南向」384.8公里處時,疑似因左側車輪脫落,停在路肩並報警處理,警方到場處理時發現,輪胎砸向北向的一輛休旅車。
由於重力加速度的影響下,造成休旅車副駕妻子當場死亡,貨車洪姓駕駛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洪姓駕駛堅決否認過失致死犯行,強調「駕車前均有詳細檢查車輛」並無未善盡行前檢查車輛義務。橋頭地院法官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洪姓駕駛一審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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