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人妻指控,阮姓女子明知丈夫已婚,仍在2019年2月間與丈夫交往,交往後期至少每周發生1次性行為,因此決定對阮女提告求償50萬元。桃園地院法官認為,阮女曾在對話訊息中自稱為「小三」,還傳送「我幫妳顧老公這麼久了,也給他X這麼爽了,妳應該要謝謝我才對」等訊息給人妻,可見她很清楚交往對象為有婦之夫,最終判她應賠償人妻20萬元。
▲人妻指控阮女與丈夫有不正當交往關係。(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人妻在判決書中主張,和丈夫已經結婚6年,阮女明知丈夫已婚,仍在2019年2月間開始與丈夫交往,直到2022年3月才分手,交往期間兩人發生多次性行為,光是2021年6月至2022年3月這段時間,每周至少都會做1次,讓她無法接受,因此決定對阮女提告求償50萬元。
阮女則辯稱,自己是在2008年間認識人夫,兩人很快便發展成情侶關係,中間分分合合,大約交往2年便因分手斷了聯繫,後來雙方再度連繫上,是因為人夫希望她幫弟弟介紹老婆,她是在2021年間才知道人夫已婚。
不過,桃園地院法官檢視阮女在2022年3月傳送給人妻的訊息,對話中她不僅自稱「小三」,還說出「我敢發誓,我跟他談戀愛那時候,我沒有那麼壞想要他跟妳離婚」、「妳跟他要不要離婚是你們的事,不用跟我說,我幫妳顧老公這麼久了,也給他X這麼爽了,妳應該要謝謝我才對」等話,顯然她知道自己是人夫的外遇對象,而且兩人曾經發生性行為。
法官表示,從現有證據中可知,阮女確實曾與人夫交往並發生性行為,行為踰矩,侵害到人妻的配偶關係身分法益,考量到雙方的智識程度、工作情況、經濟狀況等因素,最終判她應賠償人妻2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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