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春節期間國道收費措施。(圖/高公局)
記者李宜秦/台北報導
為期7天的春節連假將於下月登場,交通部高公局提醒,若是在高、快速公路發生缺水、缺電、缺燃料等情況,最高可罰1200元,若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或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不足最高可罰6000元。
高公局提醒,春節連假出門前應檢查好汽車狀況,汽車行駛於高、快速公路,如發生缺水、缺電、缺燃料等情況,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可處新臺幣600到1,200元罰鍰。
另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4條,汽車行駛高、快速公路,如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或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不足,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到6,000元罰鍰。
高公局表示,根據以往案例,高速公路故障車輛多屬缺水、缺油、缺電、爆胎及其他無法行駛等問題,因此呼籲用路人行前一定要做好五油(燃油、機油、動力方向盤油、煞車油、變速箱油)、三水(引擎冷卻水、電瓶水、雨刷水)及輪胎狀況的檢查,以確保行車安全並避免違規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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