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中顏姓男子2023年9月間因為工作關係前往美國出差,沒想到蔡姓妻子竟然讓張姓小王進到家中同住,期間發生性行為,讓他大受打擊,憤而決定對兩人提告求償60萬元。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判蔡女、張男應連帶賠償3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顏男指控,蔡女趁他不在家時,帶小王回家並發生性行為。(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顏男在判決書中主張,和蔡女結婚5年,現已離婚,但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蔡女趁他因為工作出差到美國的空檔,分別於2022年9月12日、14日,把張男叫來家中同住並發生性行為,兩人明顯已有「超友誼」的互動,侵害到他的配偶權,他也為此大受打擊,精神上承受莫大的痛苦,因而決定對兩人提告求償60萬元。
而蔡女、張男經過法院合法通知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顏男主張蔡女與張男發生婚外情,且期間有過性行為,這部分有對話錄音為證,而受到指控的蔡女和張男並未提出異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280條第3項準用同條第1項之規定,視同自認。
法官接著表示,蔡女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張男發生性行為,確實侵害到顏男的配偶權益,考量到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情形及其他各種狀況之後,判兩人應連帶賠償顏男3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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