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消防局第七大隊,特辦理「液化石油氣暨串接場所相關法令修正」訓練課程,落實燃氣安全管理守護市民。(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市消防局第七大隊,為強化場所液化石油氣(桶裝瓦斯)串接場所專業檢查知能及容器儲存場所管理機制,26日因應新消防法規,特辦理「液化石油氣暨串接場所相關法令修正」訓練,培訓各分隊種子教官,落實液化石油氣瓦斯行及業者查處,避免使用桶裝瓦斯造成火災爆炸事故,落實燃氣安全管理守護市民。
液化石油氣(一般俗稱桶裝瓦斯)為民眾不可或缺的民生用品,從平日食衣住行裡都不可或缺,但因液化石油氣使用不慎或儲放不當,有潛藏著易燃易爆的危害性。所以消防署於2023年6月21日修正消防法第15條之2規定,另也訂定「經營家用液化石油氣零售事業者資料申報作業辦法」以要求經營家用液化石油氣零售事業者應製相關管理資料及申報作業機制,據此台南市消防局第七大隊辦理訓練,針對新法加強法規宣導並至串接場所及容器儲存場所逐一說明,讓消防人員進而詳知規定,並落實執行要求,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一般瓦斯氣爆通常係因漏氣,空氣中天然氣濃度達5%至15%、液化石油氣濃度達1.95%至9%,遇有火源便引發爆炸。桶裝瓦斯往往因使用不當或是燃氣管線脫落,造成瓦斯發生洩漏、火災、氣爆案件。鑑於液化石油氣串接場所若發生氣爆將造成危害巨大,本次法令修正針對瓦斯行賦予更多管理責任,以期望瓦斯行業者落實平時供應設備的保養,確保預防意外發生,另也讓民眾了解對於自身場所應負有善盡管理之責,以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消防局第七大隊大隊長石家源表示,液化石油氣串接場所,因液化石油氣容器其洩漏後,因液化石油氣比重比空氣重,容易造成蓄積,一旦遇到火源容易發生危險;呼籲台南市的各瓦斯行,針對新法令修正後的執行,要本於專業為民眾把關,對於營業場所放置串接使用桶裝瓦斯處所有通風不良、未依法令設置相關措施設備等,應向業者說明,在未改善前應拒絕供氣;倘若業者或瓦斯行在溝通上有必要時,可通知轄區消防分隊進行輔導。
消防局局長李明峯呼籲液化石油氣使用不當如不定時的炸彈,在串接場所(餐廳、自助洗衣店等)所設施的位置都是人群較多的地點,造成每次災害皆產生很大的危害,故安全管理的強化已是刻不容緩,藉由辦理此次說明會,希望靠著各方努力,以提升場所安全管理、達到預防災害的產生,請民眾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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