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最快2月公布學倫案處理參考範本,提供各大學參考。(圖/記者許敏溶攝)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政治人物博碩士論文抄襲被撤銷學位事件連環爆。教育部委託國立大學校院協會研究案獲得共識,將學倫件審理分為「審議決定、專業調查」兩階段進行,另提供給檢舉人與當事人的調查結果,將以公開為原則,內容簡繁程度也有一定標準,教育部將會提供範本給各大學參考,若一切順利,預計最快今年2月公布參考範本。
2022九合一大選前後,政治人物因為博碩士論文抄襲而被撤銷學位事件連環爆。國立大學校院協會在內的四大協進會,去年大學校長會議上就提案,建議修正教育部學倫處理原則,將學倫案件審理區分為「審議決定、專業調查」兩階段,由學校建立常設、公開性質的審定委員會,以杜絕外界質疑,也獲得教育部認可。
不過,該提案至今已經超過一年,外界也好奇教育部遲遲沒有公布相關規定。教育部高教司長朱俊彰則表示,教育部去年已經委託國立大學校院協會進行專業研究,報告也在去年八月提供給教育部,學倫案件審理確定分為「審議決定、專業調查」兩階段,這部分將在修改學倫處理要點後再公布。
朱俊彰進一步說明,所謂「審議決定、專業調查」兩階段進行,就是由大學建立常設、公開性質的審定委員會,專責審理學位論文涉及學術倫理案件,並由該委員會委託調查小組進行「專業調查」後,再將調查意見交由審定委員會進行違反學術倫理與否的「審議決定」,藉此杜絕外界質疑。
▲高教司長朱俊彰表示,對學倫案的調查結果公布程度,教部將會提供範本給各大學參考。(圖/記者許敏溶攝)
至於對學倫案的調查結果公布程度,朱俊彰指出,會以公開為原則,但內容簡繁程度雖然在國立大學校院協會提出的研究中有一定共識,但還要再跟各大學溝通,以免學校覺得窒礙難行,若徵詢大學後沒有意見,應該在今年2到3月公布範本,提供給各大學參考,教育部將會以行政指導方式,建議各大學該怎麼制訂學倫案處理原則或辦法。
朱俊彰也補充說明,過往幾件學倫案,有的大學召開記者會說明,或直接將調查報告直接寄給當事人與檢舉人,有的調查報告內容很簡單,有的很複雜,這對當事人與檢舉人都可能都會造成困擾。例如判定當事人違反學倫,若內容太簡單,對主張進行權益救濟的當事人就會受影響,對檢舉人而言,可能覺得某部分覺得問題,但調查結果卻只說沒問題而沒說明,也會造成檢舉人的不滿,所以才需要由教育部統一公布參考範本。
至於當事人與檢舉人公布自行調查結果,朱俊彰表示,這不在學倫案的規範範圍內,尊重當事人的決定。
國立大學校院協會理事長周景揚表示,提供給教育部的研究案,都參考很多國外作法,研究只是提供建議,最後決定是否採用在教育部,但過往各大學對處理學倫案的作法規定不一,沒有那麼準確,透過這次研究案提出建議與作法,讓各大學有標準可以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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