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彥傑、劉人豪/台中報導
網紅「詹姆士(呈)」日前與攝影師跑去全聯、家樂福拍片,並將飲品、零食當場打開食用,接著又放回架上的行為引發撻伐,2人今天在台中北屯1500萬豪宅內被逮,而警方上門時,「詹姆士(呈)」還穿著粉紅睡衣應門,目前全聯及家樂福已完成提告,全案依詐欺、毀損、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名譽等罪嫌查辦。
▲ 網紅「詹姆士(呈)」住台中北屯1500萬豪宅,警到場時穿粉紅色睡衣應門。(圖/記者黃彥傑攝)
據指出,「詹姆士(呈)」月入20萬,他在全聯現場拍攝時共有8人,網紅吃完後放回去,後面的人再把網紅吃過的東西放入購物籃再拿去結帳,但其中一個清潔劑沒有結帳到。
警方受理報案並在今天前往網紅詹姆士(呈)住的北屯區豪宅逮人,發現「詹姆士(呈)」跟攝影師住在一起,而網紅穿粉紅色睡衣開門,警方表明來意後請他們到刑事局說明,該豪宅1坪要價50萬,30坪1500萬,為網紅自己買的。
網紅詹姆士(呈)也警方坦承,認了去全聯、家樂福搞這齣,目的就是要漲粉,這樣就才會有人來看他直播,後續用煽動、妨害名譽、毀損、詐欺等罪嫌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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