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領包裹「時薪200元」 男成詐團取簿手喊冤!仍要賠8.8萬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北部一名苦主指控,吳姓男子透過臉書社團找工作,以每小時200元為報酬,幫人依指示領取包裹,實際上是擔任詐騙集團的「取簿手」,2022年6月間他因誤信該詐團話術,匯款損失8萬8998元,因而決定對吳男提告求償。雖然吳男矢口否認,但他已因詐欺取財罪被判刑在案,加上無法自證,日前被士林地院法官判處應賠償受害者8萬8998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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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男聲稱自己的工作是幫忙領包裹。(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苦主在判決書中主張,吳男透過臉書社團徵才資訊找工作,並與真實姓名不詳的網友A取得聯繫,對方告知工作內容為「依照指示領取包裹並交置於指定地點」,薪資為每小時200元,但現今社會物流發達,若要寄送或收受包裹,郵局、超商或宅配應該更為便利,正常情況下應該不需要請不認識的人前往收取包裹再交付。

苦主接著表示,反而是詐騙集團經常利用這種方式,轉交人頭帳戶資料等物品,吳男卻還是為了賺取報酬,先後與3名網友接洽,從事俗稱「取簿手」的工作;他則是在2022年6月間因該詐團成員假冒電商客服,誤信話術匯款,總計損失8萬8998元,因而決定提告求償。

吳男挨告之後強調,自己只是應徵工作幫忙領包裹,受到詐騙集團利用,錢不是他拿走的,他也沒有參與詐騙,希望法官駁回告訴。

不過,士林地院法官認為,苦主的主張經過檢察官偵查並提起公訴,刑事部分吳男已被依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刑,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在案,雖然他抗辯沒有參與詐騙,但並無證據證明,最終不採信他的說詞,並裁定應賠償受害者8萬8998元的損失,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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