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錯認為搶劫犯的李四強出獄後不到三個月便因病去世。(圖/翻攝新京報)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安徽一名有著先天性智能缺陷的男子李四強在2007年因身上帶一張搶劫案通緝犯劉西文的身份證,被警方認定就是劉西文本人,將其抓捕歸案並服刑9年,出獄後便因病去世。期間家人不斷申訴,主張李四強從未到過案發地廣東汕頭,直至2024年1月29日,廣東省高院終於送上再審決定書,決定發還重審。
▲搶案主嫌自白稱不認識李四強。(圖/翻攝新京報)
《新京報》報導,廣東省汕頭市龍湖區人民法院曾在判決書中認定,李奎星的弟弟李四強參與多起團伙搶劫案件,2016年,服刑九年的李四強出獄不久後病逝。李奎星介紹,弟弟李四強存在先天性智力缺陷,且從未去過案發地廣東汕頭,2007年因身揣一名在逃人員的身份證而被抓捕,他始終認為弟弟李四強是被冤枉的,因而八年來持續為弟弟申訴。
2007年開春,在外地打工的李奎星接到母親從安徽老家打來的電話稱,弟弟李四強不見了。雖然李奎星發動親友四處尋找,始終杳無音訊。李四強案代理律師朱小董表示,家人之所以找不到李四強,是因為他失蹤後不久,就被南京警方當作逃犯「劉西文」拘捕待審。
朱小董指出,從照片比對,劉西文和李四強長相並不相似,但被錯抓的李四強先被移交給汕頭警方,此後,汕頭市龍湖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龍湖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汕頭市龍湖區公檢法各部門在這段過程中,均沒有發現被告的身份問題。
被認為是「劉西文」的李四強最終於2007年10月11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發監執行。李四強服刑期間,汕頭警方一度發現警方發現其並非劉西文,卻認定他冒用劉西文之名,參與多起團伙搶劫案件,這也使李奎星難以接受,決定持續申訴要求還弟弟一個清白。
李四強經過兩次減刑,於2016年刑滿釋放,實際執行九年三個月。出獄後不到三個月,李四強就因病去世。李奎星連續8年持續申訴皆遭法院駁回,直至劉西文本人被找到且被抓捕歸案,廣東省高院也決定將全案發還重審,釐清整起案件的缺失。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