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神棍稱會畫符斬桃花 對無助母女伸狼爪!判決出爐

▲桃園市黎姓男子前年10月間見身障女子可欺,假借幫忙搬運礦泉水上車,後來趁四下無人在車內對其伸狼爪企圖硬上,反遭女子戳眼、踹老二反抗才作罷。(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彰化一名神棍對無助母女伸魔掌。(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1名67歲男子稱開國術館會通靈、畫符咒,女子因丈夫外遇找他問神祭改,男子竟說她房子陰氣重四處都被下符咒,直指「丈夫引鬼入厝」,再假借按摩可治酸痛及斬桃花,對這對無助的母女伸狼爪性交得逞;彰化地院審結,依犯強制猥褻及強制性交罪,判應執行5年6月徒刑。

依據判決書內容指出,彰化一名男子聲稱自己有通靈、畫符咒等異能、有國術館證照,1對母女,因丈夫外遇找到他想問神祭改,男子說「你的先生引鬼入厝」,住處佈滿陰氣,於去年1月11日下午14時許,到女方的住處查看,告訴她住處飲水機、床鋪都被下符咒。

男子要其女兒外出購買拜拜所需的金紙,向女子表示他有國術相關證照,會按摩術,讓她放鬆戒心,未料在按摩過程中,藉口她膀胱不好為由,伸狼爪撫摸強制猥褻,女子誤信對方有厲害異能,不敢貿然拒絕、反抗,直到其女兒購買壽金回來,男子手才停止。

男子得逞後,又以要斬斷桃花為由,必須要去城隍廟拜拜為由,先對女子表示該廟比較陰,不適合同行,由她女兒陪同,未料男子卻將她女兒載到汽車旅館,先佯稱要為她復健按摩,卻對其強制性交。

庭訊時,女子供稱,女兒都沒辦法工作,至今都要穿紙尿褲,已遭男子毀掉一生,如今2人現在只要一想到當時情形,深怕又會看到他。

男子對犯行矢口否認,辯稱,「我只有按摩肩膀,沒有摸她身體,在汽車旅館,我只有按壓屁股坐骨神經」,辯護人也稱,其女兒事後並未立即就醫,過了約2個多月後才去醫院就診,其門診紀錄也僅是主張月經過多,沒有說到被性侵,均無法證明被告有被訴犯行。

法官審酌被告否認犯行,均未與被害人和解,也未感受到他有絲毫悔悟知錯之心,難認其犯後態度良好,依犯強制猥褻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2月;又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4年10月。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6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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