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波及鄰居遭判賠3100萬害破產 貨運行老闆喊冤

▲▼邱于軒             。(圖/記者陳宏瑞攝)

▲市議員邱于軒(右)協助吳姓貨運公司負責人(左) 召開說明會。(圖/記者陳宏瑞攝)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市鳥松區2018年發生一起火災,導致一家貨運公司和倉庫燒毀,消防局事後鑑定起火點在貨運公司,事後倉庫向貨運公司吳姓負責人求償,法院也判賠3100多萬,但吳姓負責人認為整起火災疑點重重,他今(31)日在市議員邱于軒的協助下召開說明會喊冤,質疑市府相關局處疑有行政怠惰的情況,害他傾家蕩產。

邱于軒表示,這起火災發生在2018年6月18日凌晨1時許,位於鳥松區松埔路6-18的貨運公司和6-20號的倉庫發生火災,事後消防局認定是貨運公司因水族箱設備短路起火燃燒引發火災,續賠償事宜造成貨運公司吳姓負責人傾家蕩產。

▲▼邱于軒             。(圖/記者陳宏瑞攝)

▲市議員邱于軒。(圖/記者陳宏瑞攝)

吳姓負責人在會上質疑,究竟真正起火點在何處?到底是誰下的指導棋「電線走火就不必賠?!」、火災鑑定報告為何沒送去消防署鑑定?未合格的實驗室為何還開報告?開出來的報告為何沒有蓋章?消防鑑定直指辦公桌上魚缸的小型抽水馬達,但是消防局查扣的證物是庫存的大型沉水馬達,兩者完全不同。

邱于軒表示,說明會希望透過個案的陳述及各局處專家們的專業經驗分享,讓政府當局、社會大眾在遇到類似狀況時,可以有具公平性、公信力的判決,也讓消防安全的問題得到更多重視,例如消防局鑑定相關經費僅有76萬元,是否足夠?都需要各界一起來討論。

▲▼邱于軒             。(圖/記者陳宏瑞攝)

▲市議員邱于軒(右)協助吳姓貨運公司負責人(左) 召開說明會。(圖/記者陳宏瑞攝)

對於吳姓負責人的質疑,消防局解釋說,當初火災發生時,是貨運行先冒出火花,24分鐘後隔壁的倉庫的火災警示器才響,第一時間目擊證人吳姓負責人也都在筆錄中坦承,全案刑事、民事部分經過7個法院的審理確定,消防局的鑑定報告也經法院採信沒有問題,目前吳姓負責人上訴到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消防局不便在庭外進行發言。

至於遭質疑的鑑定實驗室沒有認證一事,消防局也說,高雄市的鑑定實驗室是經過高檢署選任的鑑定機關中選出,鑑定結果也在法院中被採信,而目前的年度鑑定預算76萬如有不足,消防局也會在各科室預算中勻支,不會有預算不足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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