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車互按喇叭氣到持球棒攔車 駕駛、乘客3人全挨罰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陳姓男子2023年5月間與另外一名陳姓友人、顏姓友人分別駕駛兩輛車外出,行經花蓮縣某路段時,與劉姓貨車司機因為超車問題互按喇叭,3人竟心生不滿,以丟寶特瓶、拍打車窗、持球棒繞行等方式攔下劉姓司機,結果全被告上法院。花蓮地院法官審理後,依強制罪判處3人拘役40日至50日不等之刑,皆可易科罰金。

▲▼ 汽車,車門,開車。(示意圖/CFP)

▲陳男等人與劉姓司機發生行車糾紛。(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陳男2023年5月7日駕駛自用小客車(A車),載著顏姓友人一起外出,另一名陳男則駕駛B車跟著,當兩車行經花蓮縣某路段時,遇上行駛在前方的劉姓貨車司機,雙方因為超車問題互按喇叭,引發糾紛。

沒想到陳男一行人竟將車停下,一人持寶特瓶丟擲、一人拍打車窗玻璃,還有一人手持球棒繞著劉姓司機的貨車走,導致劉姓司機無法繼續行駛。陳男3人因為這起行車糾紛事件挨告,3人到案之後,對於上述行為均坦承不諱。

花蓮地院法官認為,3人因為與劉姓司機發生行車糾紛,竟不思理性溝通解決,反而下車阻擋劉姓司機離開,法治觀念及自制能力顯然都有待加強,考量到3人的工作、家庭及經濟狀況等因素,最終依強制罪分別判處3人拘役40日至50日不等之刑,皆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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