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男與10年前認識但僅見1次面的女友人約定第2次見面「抱抱就好」,豈料他難忍性慾硬上,讓女方氣憤提告。(示意圖/取自pexels)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劉姓男子與女子瑄瑄(代號)10年前有過一面之緣,期間斷聯繫,後來心血來潮,便以PTT站內信給瑄瑄,並約定見面只要抱抱,不想要談戀愛。豈料,劉男見到瑄瑄後性慾難忍,直接在車上伸出狼爪,指侵得逞。瑄瑄認為劉男說話不算話,報警提告。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將他提起公訴。
起訴指出,劉男去年8月半夜睡不著覺,突想起10年前僅見過一次面的瑄瑄,故決定用PTT寄站內信給她,並留下LINE ID,雙方重新取得聯繫後開始聊天,期間更以文字調情,聊了近一個月後,雙方決定約出來見面。
豈料,劉男載到瑄瑄後,再也按捺不住慾火,當場強行撫摸女方胸部、下體。當下瑄瑄害怕驚呼「不可以插入」、「你不要摸我」、「手手不要放,會痛痛」不料仍遭指侵得逞,讓她事後傷心欲絕,決定前往醫院驗傷並報警。
警詢、偵查時劉男坦承案發當天是第2次見面,確實有做逾越的事情,瑄瑄更難過表示,2人就是普通朋友,見面前有約定只要抱抱,不想要發生關係或談戀愛。
檢警根據對話發現,瑄瑄在見面前有言明「純抱睡」」、「不談感情、不做愛」要求男生不要對她亂來,而劉男也信誓旦旦承諾「抱睡就太over了」等。然而案發後,劉男卻愧疚傳訊說「抱歉,我手指有點長」等文字,因此認定瑄瑄確實表達無意願發生撫摸或性交行為。
檢警除根據雙方對話、並勘驗社工、驗傷單、PTT站內信截圖等,最終依強制性交罪將劉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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