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酒駕闖紅燈沒錢繳罰款 執行署先助就業...再寬限分期繳付

▲▼ 無業高齡男酒駕闖紅燈罰鍰6萬餘元沒錢繳納執行署結合公私部門協力轉介就業並分期繳納  。(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提供)

▲▼ 無業高齡男酒駕闖紅燈罰鍰6萬餘元沒錢繳納執行署結合公私部門協力轉介就業並分期繳納  。(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提供)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嘉義縣中埔鄉68歲張姓民眾111年6月9日,在嘉義縣中埔鄉興化廍一帶無照騎車,而且還是酒駕,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雲林監理站於是裁處罰鍰新台幣9萬元,因為張男曾被吊銷駕駛執照而不得考領駕駛執照期間長達6年以上,故同時被裁處終身不得考領駕照。因其僅繳納半數罰鍰,尚有4萬5千元未繳納,加上無照駕駛及闖紅燈等其他案件罰鍰,合計欠款6萬8千餘元,被移送嘉義分署強制執行。

▲▼ 無業高齡男酒駕闖紅燈罰鍰6萬餘元沒錢繳納執行署結合公私部門協力轉介就業並分期繳納  。(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提供)

嘉義分署執行人員查知張男目前無業,之前僅透過安心即時上工計畫在中埔鄉公所短期工作,所得微薄,預料其對上開酒駕等罰鍰應該無力一次完全繳納,於是通知張男前來分署說明財產狀況。張男表示他今年已68歲,平日以打零工維生,收入不穩定,又因高齡而工作難找,而且家裡還有其他家人需要照顧,因此無力一次繳納罰鍰,對其酒駕行為再三表示後悔。

在瞭解張男處境後,行政執行官除准其分期繳納外,更寬列分期期數為36期,每期僅須繳納2千元,並將此案轉介至民間社福慈善機構提供急難救助金;同時轉介至嘉義縣銀髮人才服務據點及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提供就業服務評估諮詢,媒合適當職缺。希望籍由公私社會福利資源,幫助張男改善家庭經濟條件。

▲▼ 無業高齡男酒駕闖紅燈罰鍰6萬餘元沒錢繳納執行署結合公私部門協力轉介就業並分期繳納  。(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提供)

「執行有愛,公義無礙」向來是行政執行署的努力目標,故兼採溫暖、堅韌之執行手段,同時兼顧義務人及其家人的最佳利益,以謀求公義與關懷之平衡。嘉義分署同時再度提出呼籲,酒駕是全民公敵,正值年終春節期間,民眾尾牙春酒聚餐應避免酒後駕車,以免發生憾事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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