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警佳里分局查獲不能安全駕駛通緝犯張姓男子,並查出他酒測值高達0.63mg/l,再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市佳里分局1月28日巡邏時發現張姓民眾騎乘機車至超商購物,離開時見巡邏車神色慌張並加速迴轉轉入巷弄內行跡可疑,員警於是上前攔車示意盤查,盤查時張男拒不配合出示身分證件,棄車拔腿狂奔,員警隨即追緝壓制後查明張男為台南地檢署不能安全駕駛通緝犯。
警方盤查過程中,發現張嫌身上有明顯有酒味,經實施酒精測試其測值高達0.63mg/l,顯已逾標準值涉嫌公共危險罪案,全案偵訊後依法移送歸案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歲末將至,各地區尾牙及飲宴應酬勢必增加,為遏止酒駕並同時宣示酒駕零容忍決心,警方強化取締酒後駕車力道,針對可疑車輛加強攔查,透過強力取締作為,展現警方執法決心。佳里分局長劉全福呼籲,「法律無假期」,並請市民、鄉親朋友們切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強調警方對於「酒駕零容忍」的立場,絕不容質疑,將持續加強執法力度,以確保市民在道路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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