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義市開辦勞工與事業單位勞資爭議期間訴訟及生活費用 陪伴經濟弱勢勞工共度爭議期間生活困境 。(圖/嘉義市政府提供)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為維繫勞工於勞資爭議訴訟期間有尊嚴之基本生活,減輕經濟壓力,嘉義市政府自113年1月1日起針對勞資爭議期間開辦訴訟及生活費用補助,凡在提供勞務所在地為嘉義市之事業單位任職滿一年以上,且設籍在本市六個月以上之勞工,因遭遇不當解僱(因勞動契約無故終止或其他不法解僱事件而爭執僱傭關係存在)、職業災害及其他重大勞資爭議而涉訟,且經本府或本府委託之中介團體進行勞資爭議調解而不成立,或經調解成立而雇主未依調解會議之結論履行者,即可檢具文件資料向本府申請補助訴訟費用與訴訟期間之生活費用,使勞工權益在嘉義再+1。
補助內容及項目,分別有:(一)裁判費、強制執行費補助:依實際徵收金額額度補助,最高2萬元。(二)律師費補助:每一審級最高補助二萬元;共同申請者,最高補助三萬元。(三)生活費用:勞工訴訟期間無收入,且未領取其他政府或民間團體補助,每人每月補助六千元,最長請領六個月。
本案補助目的是希望扶助弱勢勞工,故已申請中央、地方政府或社會團體為同性質之補助,或最近一年個人所得高於行政院主計總處所公布最近一年平均每戶家庭所得總額,或顯無補助實益經審核小組認定無補助必要等情形,則不在補助之列。此外,對勞資爭議訴訟案件,並可向市府申請指派律師提供諮詢,每案最多協助二次,律師諮詢費用由市府負擔。
嘉義市近3年間勞資爭議案件約有300件,爭議人數平均每年400人,勞資爭議問題亦趨多元,市府依勞資爭議處理法協助調處勞資問題,惟仍有少數爭議案件需進入法院審理,等待訴訟確認期間曠日廢時,勞工生活頓時陷入困境,有鑒於此,於是市府編列預算補助有需求之勞工,希冀能協助度過訴訟等待時期的經濟壓力。歡迎有需求之勞工可向嘉義市政府社會處勞資及勞動條件科諮詢人員洽詢,諮詢專線:(05)225-4185找當日諮詢人員或承辦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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