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租搬走房東萬元電視回家看 房客倒賠4.5萬還被判刑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雄(化名)2022年11月間在高雄租屋,僅住了大約2個月就提前退租,離開時還把房間內價值1萬元的電視搬回北部的家中使用,因而被房東一狀告上法院。事後阿雄以賠償4.5萬元與房東達成和解,但還是被高雄地院法官依侵占罪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

▲▼媒體,電視,有線電視,頻道,黨政軍,遙控器。(圖/視覺中國)

▲阿雄提前退租,還把房東提供的電視搬回家使用。(示意圖/CFP,非本案被搬走的電視。)

判決書中記載,阿雄2022年11月間在高雄市租屋,房東提供一台價值1萬元的電視給他使用,沒想到他僅僅住了2個月,就在未經房東同意,且沒有告知要提前退租的前提下搬離,並把房間內的電視也一併帶回北部家中使用。

事後房東發現異狀,立刻向高雄市警方報案。阿雄到案之後,對於上述犯行均坦承不諱,訊後被檢方依侵占罪嫌起訴。

高雄地院法官認為,阿雄出於一己私利,明知電視為房東所有,仍在搬離時將電視一起帶走,行為實有不該,但考量到他已經同意賠償4.5萬元,與房東達成和解並同意撤回告訴,犯後態度尚可,最終依侵占罪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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