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Najib Razak)。(圖/路透)
記者詹雅婷/綜合報導
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Najib Razak)1日獲有條件特赦,依據特赦局文告,納吉獲得減刑減半,刑期從12年減至6年,即2028年8月23日出獄,同時罰款2億1000萬令吉降至5000萬令吉。
綜合星洲網、路透等報導,納吉因貪汙、洗錢等罪名先前被判刑12年,成為馬來西亞首位入獄的前首相,他在2022年8月23日入獄,並在同年9月2日申請特赦。納吉目前正在服刑,在入獄1年半之後,1日獲得特赦局有條件特赦。
依據特赦局文告,在考量建議之後,特赦局為納吉減刑,提前於2028年8月23日出獄,罰款也降至5000萬令吉,但若無法繳付罰金,獲釋日期將延至2029年8月23日。不過當局並未說明納吉刑期減半的具體原因。
2020年7月28日,馬來西亞法院宣判納吉涉及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洗錢案的罪名成立,包括1項濫權罪、3項刑事失信罪、3項洗錢罪,使得他總共面臨12年刑期與2億1000萬令吉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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