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的傷,讓張傑身上落下病根。(圖/翻攝自新浪新聞)
記者廖翊慈/綜合報導
河南一名男子張傑26年前,從5名流氓手中救下2名女孩,自己身中4刀。然而事發後,流氓及女孩不見蹤影,街坊鄰居都認為,他見義勇為的事蹟是編造的。時隔多年,他終於找到其中一名受害女孩,但對方不願作證及道謝。最終僅靠法律還他清白。
據《新浪新聞》報導,河南開封。26年前,張傑從5個流氓手上救了2名女孩,自己身中4刀,最深一處刀傷達8公分。事發後,女孩和流氓都消失了。張傑這次見義勇為口說無憑。為了證明自己的確救過人,他孤身尋找起刺傷自己的兇手,和消失在街頭的兩個女孩,一找就是26年。
▲張傑帶傷工作,多年來不斷復發。(圖/翻攝自新浪新聞)
當時21歲的張傑到舞廳玩時,聽到有人呼救,挺身而出救了被5個流氓毆打的女孩,卻被流氓追殺刺傷。事後,舞廳保全報了警,張傑被送醫搶救。然而警方卻沒處理這起事件。
張傑表示,從1996年事發到現在,治療費大概花了2萬多(人民幣,下同)。被扎的那4刀,最深的一個傷口是8公分,4個刀傷加起來長達14.5公分。當時因為對醫療知識不了解,加上急著出院,就落下了一些病根。這些年,他的腿上常會出現瘀血,得去針灸治療,很多體力活幹不了,稍微站久了腿會腫起來。
由於這起案件遲遲沒下文,人們開始私下議論,「什麼捨己救人,他就是跟別人打架被捅的。」時間長了,連張傑的父親也開始懷疑,他是真的為了救人,還是和流氓打架。
▲張傑求償10元,以此證自己並非騙子。(圖/翻攝自新浪新聞)
報導指出,在2018年,他找到當時其中一名女孩,還有其中一個嫌犯,但女子並無感恩之心,也不願出面指證嫌犯。張傑只好將女子告上法院,理由是「見義勇為受害責任糾紛」,要求支付10元賠償金(約台幣44元)。
他希望用這種方式為自己證明,「我勝訴後,別人就不會再說我是個騙子了。」
最終,張傑勝訴,女子支付了賠償金10元,但依舊沒得到一聲「謝謝」。女子依然不願指證嫌犯,再加上其他原因,導致那個嫌犯也無法被法律制裁。
張傑苦笑,若當初沒有出手相救,他現在的日子也不會這麼辛苦,也不用拖著一生殘缺的身體工作。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