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性侵犯鈕承澤申請假釋被打臉 將在獄中度過第3個農曆年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知名國片導演「豆導」鈕承澤犯強制性交罪被判刑4年定讞,2021年11月底到花蓮監獄服刑至今,因刑期過半且累進處遇成績達到門檻,去年(2023年)12月首度申請假釋,花監假釋審議委員會通過後,報請矯正署審查,矯正署認為還須繼續考核,日前駁回他的假釋申請,鈕承澤將在獄中度過第3個農曆新年。

▲▼導演鈕承澤因性侵案入監服刑。(圖/記者柯政誟翻攝)

▲「豆導」鈕承澤因性侵案判刑4年定讞,服刑至今已過半,首度申請假釋卡關。(資料照/記者柯政誟翻攝)

據悉,矯正署今年(2024年)1月24日綜合評估鈕承澤服刑表現,認為他雖經輔導教化,再犯性侵害的風險已低,但他本案違反被害人性自主意願、戕害人格尊嚴甚鉅,造成被害人無法磨滅的傷痛,且他先前觸犯《要塞堡壘地帶法》,2014年被判刑5月、緩刑2年定讞,卻在5年內另犯性侵案,不宜剛符合假釋資格就准許,豆導依法可在駁回期滿4個月後再度申請。

現年57歲的豆導是在2018年11月23日晚間,在自宅和多位電影工作人員聚餐後,趁劇組1位女性工作人員被獨自留下的機會,隔天(24日)凌晨在客廳沙發上用手指性侵對方得逞,被害人脫困驗傷,在胸口等處驗出豆導的口水DNA,豆導賠償女方200萬元但始終否認性侵、辯稱「她沒拒絕」,女方因此不肯原諒他。

一、二審均依強制性交罪判豆導4年徒刑,最高法院2021年9月底駁回他的上訴定讞,豆導預先把戶口遷到花蓮,以安頓老母為由向檢方申請在花蓮監獄服刑獲准,2021年11月30日報到入監,但他因犯妨害性自主罪,無法申請到外役監服刑。

去年12月間,豆導執行刑期過半,加上獄中累進處遇已達第2級,符合申請假釋的2個基本門檻,他首度提出申請,希望回家團聚圍爐,順利通過花監假審會的審查,但陳報到矯正署卡關,重獲自由的願望還得再等等,最快今年5月底可重新申請假釋,若不服被駁回的結果,還可提起行政訴訟爭取。

鈕承澤是童星出身,多次入圍電影金馬獎最佳男主角、最佳男配角等獎項,轉型導演被稱為「豆導」,2015年他執導的《軍中樂園》獲得台北電影節最佳編劇獎,但2013年5月為拍攝該片、到高雄左營軍港取景時,鈕夾帶1名未經軍方同意的中國籍攝影師登艦。

事發後,鈕承澤到案認罪,2014年11月被依《要塞堡壘地帶法》非法出入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緩刑2年付保護管束,須支付公庫60萬元與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他履行完附加條件,2016年緩刑期滿,但因另犯性侵案,這件前科成為他首度叩關申請假釋被駁回的理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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